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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中心场馆课程设备(含智慧校园)第三次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21-09-22 来源:江西兴国县

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中心场馆课程设备(含智慧校园)第三次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中心场馆课程设备(含智慧校园)第三次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0月13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ZD-2021-006-2

项目名称: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中心场馆课程设备(含智慧校园)第三次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507338.55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抚购2021F000460069 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中心场馆课程设备(含智慧校园)采购 1 20507338.55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在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①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单位的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单位提供开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单位自行提供 “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原件】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单位提供开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需自行出具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二方需具有建筑装修装饰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由联合体第二方提供电子打印件并加盖第二方公章),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联合体第二方提供电子打印件并加盖第二方公章);外埠来赣施工单位须在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外省市进赣投标备案手续(由第二方提供备案手续原件)。 2. 投标时联合体双方必须提供本公司信用证明(截图打印加盖投标人公章)。(详见附件格式) 3、本项目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开标时提供联合体协议,协议应注明联合体牵头方与第二方,联合体协议详见附件14)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3日 00:00 至 2021年09月29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web/)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文件并报名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0月13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城市规划艺术展示中心四楼(抚州城市展览馆)竹山路与宁轴东路交汇处】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fzcg抚州市教育体育局本级

地址:赣东大道1343号

联系方式:135079483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抚州市迎宾大道玉茗大厦20楼

联系方式:13247946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亮

电话:13247946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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