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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融媒集团新媒体系统新一期建设及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1-09-03 来源:中国财经报网政府采购

广东省汕头融媒集团新媒体系统新一期建设及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融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汕头融媒集团新媒体系统新一期建设及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内容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GZSKST20-A046

二、项目名称:汕头融媒集团新媒体系统新一期建设及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汕头融媒集团新媒体系统新一期建设及服务采购项目1项。

2、规格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3、服务期:在原服务期结束之日起计2年。

4、完工期: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应确保汕头橄榄台APP及橄榄网网站原开发建设所具有的各项功能正常运行,平稳过度;65个工作日内完成新一期系统功能的定制开发,并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项目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816,500.00元,最高限价资金包括所提供设备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价格、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1.2、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1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1.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投标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9月2日起至2021年9月8日期间(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1年9月22日下午3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九、开标时间:2021年9月22日下午3时00分。

十、开标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十一、公告期限: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8日(5个工作日)。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融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周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393823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7279975

汕头融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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