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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新城镇人民政府街区亮化工程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8-18 来源:甘肃政府采购网招标

镇原县新城镇人民政府街区亮化工程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镇原县新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网站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09-07 15: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C2021-0134

项目名称:镇原县新城镇人民政府街区亮化工程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0(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拟对镇原县新城镇主街道南北两侧安装太阳能亮化路灯125盏(具体参数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1)投标人须提供经年检合格且与本项目相关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行许可证原件或银行基本户证明,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或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开标现场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函(原件)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2021年6月)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税收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 (5)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2021年6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包括税收完税证明和社保缴费明细表。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6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递交文件截止时间相同,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需提供采集人缴纳社保证明及残疾人就业花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08-182021-08-24 ,每天上午 0:0012:00 ,下午 12:0023:59

地点: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网站

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自行登录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http://124.152.185.147:8082/Accounts/Login?ReturnUrl=%2f)“投标单位”模块自行下载。 注:首次在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投标的企业,请自行登录镇原县公共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http://124.152.185.147:8082/Accounts/Login?ReturnUrl=%2f)“投标单位”模块,自动跳转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进行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并通过认证后,上传相关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已注册成功的投标企业请登录镇原县公共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http://124.152.185.147:8082/Accounts/Login?ReturnUrl=%2f)“投标单位”模块自行上传相关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注册咨询:0931-4267890。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09-07 15:00

地点: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招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 1.缴纳金额:伍仟元整(¥5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供应商自行选取一种): (1)电汇或银行转账; (2)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 (3)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4)投标担保;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方式及收退 (1)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保险凭证、担保保函等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印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供应商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交易平台代收代退,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交易系统将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发送至投标登记时预留手机;也可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 ②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且交纳账户名称与供应商投标时使用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 ③投标保证金转止时间:2021年9月7日15时0分(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3)供应商以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投标担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采购人收取核验并按要求退还。供应商对其提供保函、电子保函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且凭证必须具备以下信息:可作为查询依据的凭证编号、供应商名称、标(包)名称、保证金额(大写、小写)、担保机构印章或电子印章、 担保机构违约受理联系方式;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凡参与投标的企业代表,须按要求佩戴口罩,测温登记,出示“双码联查”(健康码、行程码);属高中风险区的还须出示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①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ysggzyjy.cn/f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镇原县新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新城镇东街8号

联系方式: 09347183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甘肃省镇原县林水大厦4楼

联系方式: 0934-6466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锦涛

电 话: 1871971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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