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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公安局2021年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改造租赁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1-08-1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地方公告

项目概况

海盐县公安局2021年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改造租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3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盐政采(2021)A008号

项目名称:海盐县公安局2021年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改造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元):73110000

最高限价(元):33700000,22520000,1689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标项一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3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452路视频监控点位,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备注: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标项二
标项名称:标项二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25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960路视频监控点位,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备注: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标项三
标项名称:标项三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689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412路视频监控点位,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备注: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工期要求在2021年12月底之前完成整个系统建设、接入开通并试运行全部监控点,按合同定期到货和安装、调试,租赁服务期限5年(时间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1)具有广播电视网络经营范围的广播电视网络运营商或具有基础电信运营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通信运营商(含分公司)。
(2)投标人具有独立网络运行条件,具备本地固定数据存储、光缆网络承建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3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在线递交(https://login.zcygov.cn/)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03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3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海盐县政务服务中心南楼三楼)开标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惠企政策: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嘉兴市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政府采购贷款流程:https://jinrong.zcy
gov.cn/finance/loan?utm=a0017.b0048.c758920.4.44e18200bf5f11eb926cf1464ce95a5d。
(2)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本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行电子交易。
2)供应商注册
A.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B.供应商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执行。
3)获取招标文件
A.获取方式:采购公告发布后,在政采云平台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登陆系统,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待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果“已申请”标签页显示状态为“审核通过”即为招标文件获取成功。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管理。在“已获取”的状态下,供应商可下载查看招标文件。
B.获取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C.采购公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 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未按上述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
A.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拿到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
B.电子交易操作指南:“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https:
//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tree?tag=AG1DtGwBFdiHxlNdhY0r),登录查看电子招投标相关文档。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审”学习专题:https://edu.
zcygov.cn/luban/e-biding。
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s://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注:CA证书遗失补办、延期、解锁、质保等业务可以在联连客户端上进行操作;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5)投标保证金:免。
6)投标注意事项
A.投标文件提交注意事项
a.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拒收。
b.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B.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a.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b.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
c.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7)投标说明:
A.本次招标将于 2021 年 09 月 03 日 09:00(北京时间)在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海盐县政务服务中心南楼三楼322室)。
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
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
B.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
C.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https://
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
D.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
late/2021-01-07/12975.html)。
8)其他事项
A.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补充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4号),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进行采购活动。
B.做好现场防疫措施,加强采购活动场所防护:一是建立登记问询制度。采购人会同代理机构按照疫情防控三级响应的有关要求,做好开评标活动现场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口罩佩戴手部卫生消毒等各项工作。二是加强个人防护及开评标场所消毒工作。进入开评标现场人员都应当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严格执行开标场所每日(次)消毒制度。开评标场配备消毒器具,每日或每次使用前后,进行清理消毒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专家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盐县公安局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路11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启晨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6118163

质疑联系人:周启晨

质疑联系方式:0573-86118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海盐县政务服务中心南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姚丹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6117859

质疑联系人: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质疑联系方式:0573-8611317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海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北路168号

传 真:/

联系人 :张英

监督投诉电话:0573-8612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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