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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廊坊市配备自动测温人脸识别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1-08-12 来源:中国财经报网政府采购

河北省廊坊市配备自动测温人脸识别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廊坊市配备自动测温人脸识别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承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QLF2021-2-011

项目名称:廊坊市配备自动测温人脸识别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自动测温人脸识别设备

预算金额:A包:2038万元

B包:1981万元

C包:1995万元

D包:2106万元

E包:1851万元

供货地点:A包:廊坊市三河市、廊坊市永清县(具体位置由各地区确定)

B包:廊坊市大厂县、廊坊市香河县、廊坊市广阳区(具体位置由各地区确定)

C包:廊坊市安次区、廊坊市固安县(具体位置由各地区确定)

D包:廊坊市文安县、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具体位置由各地区确定)

E包:廊坊市霸州市、廊坊市大城县、廊坊市市直工委、临空经济区、廊坊市国资委(具体位置由各地区确定)

供货期:2021年8月16日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投标人只允许参与一个包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投标人须具有税收证明【缴纳近1年内至少3个月的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新成立3个月之内的公司除外)】;近1年内至少3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新成立3个月之内的公司,必须提供社保缴纳凭证,但可不足3个月);审计内容为2020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2、税收证明【缴纳近1年内至少3个月的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新成立3个月之内的公司除外)】,3、近1年内至少3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新成立3个月之内的公司,必须提供社保缴纳凭证,但可不足3个月),4、审计内容为2020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5、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投标人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及U盘一个(报名现场发售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单独发送)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时间:2021年8月11日至2021年8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承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金直接购买

售价:人民币600元/包,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8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廊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三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廊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

联系方式:张海滨0316-2338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承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尚都金茂中心B-1-501

联系方式:吴文超0316-2912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文超

电话:0316-291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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