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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区弱电通信线缆应急处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7-30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区级采购

河西区弱电通信线缆应急处理项目 (项目编号:0615-214121060146)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河西区弱电通信线缆应急处理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5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8月23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5-214121060146
项目名称:河西区弱电通信线缆应急处理项目
预算金额:300.0万元
最高限价:30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300 300 基础设施运营服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并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文化事业和加强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促进城市管理功能的发展,加强和规范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建立弱电通信线缆日常维护体系和应急响应处置机制,加强对弱电通信线缆敷设规范管理,保障弱电通信线缆建设有序展开,有效解决河西区域内主干、里巷道路两侧和小区内弱电通信线缆敷设混乱问题,消除飞线、断头线、“蜘蛛网”等带来的安全隐患,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质量,确保城区市容环境井然有序。结合我区目前实际情况制定2021年度河西区弱电通信线缆规范整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实施范围包括:根据市服务热线及各类媒体所反映的情况,应急处置弱电通信线缆相关问题;解决街道、社区吹哨报道提出的急难险重问题; 办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提出的弱电通信线缆敷设混乱问题;处理日常巡检维护所发现的问题;处置其他渠道所反映的相关问题。施工内容包括:通讯线路、线缆、线杆等阻碍通行或造成其它相关危急情况的应急处理(更换、修复、清除);线杆松动、断裂、歪斜等或造成其它相关危急情况的应急处理;钢绞线及其固定设施松动、断裂、歪斜等或造成其它相关危急情况的应急处理;分线箱或分线盒脱落、阻碍通行或造成其它相关危急情况的应急处理;强弱电线缆交叉、缠绕或造成其它相关危急情况的应急处理;规范整理河西区域内主干、里巷道路两侧、小区内和楼道内弱电通信线缆通信管线等。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以下优惠政策不同时享受) (一)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 号)以及津财采〔2019〕1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受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说明(投标人自行编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人有能力履行其服务和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书(投标人自行编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投标人应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记录(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07月30日2021年08月06日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5室
方式:发售。(售后不退)
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23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6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河西区大数据管理中心
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网信大厦4F
联系方式:朱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5室
联系方式:022-272301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赛超、常珊、王宇婳、刘英、崔霄博、华鑫
电 话:022-23278396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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