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疫情防控“小门”无感智控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1-07-23 来源: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
 

项目概况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疫情防控“小门”无感智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2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BNB-20212131G

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疫情防控“小门”无感智控项目

预算金额(元):8832600

最高限价(元):88326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疫情防控“小门”无感智控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8326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详见招标采购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③供应商(或联合体一方)具有运营光纤网络资源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分支机构)或有线电视业务运营商,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联合投标单位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2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2日至2021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2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提交;(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厅号见大厅大屏幕)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2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2.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2.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2.3特别提醒事项:
(1)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之外,还可以(邮寄形式或派人现场提交,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系统演示文件”。
(3)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
①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
②供应商须申领CA,CA申领及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400-881-7190进行咨询。
(4)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
①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系统演示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供应商须在2021年8月11日17:00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系统演示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系统演示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系统演示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系统演示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收件人:陈健,联系方式:15306685552。
②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系统演示文件),在投标当天供应商员需持绿色“甬行码”、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系统演示文件)。若供应商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完成招标文件下载后,需向招标人自行领取本项目建设点位清单。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1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155168

质疑联系人:陈军明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1552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传 真:0574-87425391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健 史维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425376

质疑联系人:方芸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09006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16号

传 真:/

联系人 :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