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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信息中心数据中心机房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2021-07-23 来源:辽宁省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公告

丹东市信息中心数据中心机房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 丹东市信息中心数据中心机房运维服务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8月3日10:00时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CGJC2021032

项目名称:丹东市信息中心数据中心机房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3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0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要求

数量

1

运维服务

一、运维服务范围:

★1、物理环境包括:UPS电源;机房精密空调;机房安全监控;消防气灭系统;机房环境监控系统;

★2、网络平台包括:核心交换机;汇聚交换机;接入交换机;网络负载均衡;存储汇聚交换机;

★3、主机系统包括:服务器;存储及虚拟化资源等;

★4、应用系统包括:虚拟化云平台等相关业务软件,云平台系统维护,结合虚拟化统一管理平台建立虚拟化应用集群,实现业务系统的高可用、实时故障转移等功能,提升远程支持服务能力,避免业务系统因系统故障而出现的停止服务现象,且大幅降低设备故障恢复的耗时。;

★5、安全设备包括:防火墙;入侵防御;web防火墙;堡垒机;数据库审计;态势感知;日志审计;入侵检测等;

二、运维服务时间要求:

运维服务响应时间:1小时响应,7*24小时服务。

驻场服务时间要求:一般情况7*8小时;特殊期间7*24小时。

三、运维服务团队要求:

1、运维服务团队:

★要求运维服务团队≥5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服务工程师等);

★要求驻场服务人员≥2人

2、运维服务人员要求:

★1)保密要求:

供应商应确保其委派运维服务人员的稳定性可靠性。须签署保密协议,确保在运维服务过程中严格执行保密条例,不泄露用户保密信息。

2)基本能力要求:

供应商委派运维服务工程师具有相当于网络认证工程师的能力,熟悉主流等网络设备;熟悉 MPIS VPN、OSPF等主流网络技术,并具备实际调试经验。具备项目实施能力和排错能力,能熟练使用抓包软件并能对抓包结果进行分析,并能定位4层以上的问题。

具有较丰富的软、硬件知识,熟练掌握主流操作系统(WINDOWS;linux;国产操作系统)的安装维护及故障排除。掌握数据库的日常维护,备份的设置、备份恢复。掌握安全设备的配置和优化。掌握服务器/存储的维护和故障排除。掌握机房设备的维护和故障排除。

熟练掌握专业运维软件的应用及编制。

★3)安全能力要求:

具备信息安全意识,熟悉网络安全产品;掌握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安全审计分析能力,并能从发现安全隐患。并有能力对系统整体安全性进行检测、排查、加固及优化。

★4)人员入场条件:

供应商委派的驻场运维服务人员,在入场前向采购人提交服务人员资格认证证书、人员保密协议及人员社保材料等相关要求的证明文件。其中至少包含一位专业级安全工程师。如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运维服务内容:

1、巡检服务:

要求供应商运维团队提供承载信息系统运行的物理环境、网络平台、主机系统、应用系统和安全设施的运维服务。根据事先约定的服务方式、巡检频次和巡检内容实施,在不影响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采集设备配置、网络流量、运行状态等安全信息,依照标准化流程,定期对信息系统涉及的物理环境、网络平台、主机系统、应用系统和安全设施进行巡检,了解信息系统的整体工作状态。准确获取运维对象的状态,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故障隐患,及信息按隐患,保障业务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在运维过程中发现硬件或软件故障损坏,如设备在保修期内,运维服务商代表甲方向生产厂商或原供应商追保。如超出质保期,由运维服务商负责维修,,如需要更换所产生费用一事一议单独计算。

2、应急响应

要求供应商在安全或故障等事件发生时,通过安全事件处置与应急响应机制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应急响应运行或紧急恢复。要求供应商以最快速度恢复系统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降低安全事件及故障对业务系统造成的损失。

★3、优化改善

要求供应商对运维服务项目的对象、运维活动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并结合业务需求,通过对调研和分析,提供运维状态的安全合规性评估。在运维服务中提供系统优化及安全加固服务。

4、服务管理

要求供应商在运维服务中根据《ITSS运维服务标准》及《信息安全管理实用规则》等相关标准,进行标准化管理,形成过程文档。

报告频次要求:报告每月一次;年度服务报告;

1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第7条。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

②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④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供应商;

⑤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之前未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点击http://218.61.232.162:8605/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网址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登记注册,之前已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经注册过的供应商无需进行二次注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7月22日起至2021年7月29日止 (磋商 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办公时间9: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 年8月3日10:00时 (北京时间) 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第三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 2021 年8月3日10:00时 (北京时间)

地点: 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第三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6.通过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后,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邮箱:ddzfcgzx@163.com;“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②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信息中心

联系人: 谢纯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

联系方式: 138415661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

联系方式: 0415-2172355

邮箱地址: DDZFCGZX@1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01011700000151 (咨询电话:0415-2172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贲晓霞 蒋艳

电 话: 0415-2172355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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