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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年新建完善路口信号灯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7-08 来源: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市级公告

 

项目概况

2021-2022年新建完善路口信号灯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14号院富瑞苑大厦4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7-28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XM2021_007102_000025-JH001-XM001

项目名称:2021-2022年新建完善路口信号灯项目

预算金额:1270.8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270.8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本项目承担对交管局管辖交通信号灯的新建和改建工程,包括隐蔽工程施工(管线、基础、检查井),检测器施工,电源报装,材料采购、信号灯安装工程;电源箱维护、检查井维护、电缆敷设、通讯线缆铺设、可变标志维护、交通信号控制内置设备维护、信号灯具维护及其他交通信号设施的维护、调整等,以及灯杆的安装、安全性检测、抢修、维护、保洁、调整等工作内容。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不得自行拆包、分包进行投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2、采购用途:新建完善路口信号灯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性质:质量应当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要求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7-08 至 2021-07-14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14号院富瑞苑大厦407室

方式:

现场获取。

凡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本人携带以下资料文件(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拒绝电子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供)

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本,招标文件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7-28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14号院富瑞苑大厦411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有关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本项目属于建筑业;

2、《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2〕40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17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19号 8、《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17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19号 8、《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1号

联系方式:吴警官,010-683990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14号院富瑞苑大厦407室

联系方式:赵女士,183112652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  1831126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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