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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路良友路、海洋路珍时路信号灯监控工程

2021-07-01 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盐城市盐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洋路良友路、海洋路珍时路信号灯监控工程 已由 盐城市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都行审投资复[2021]11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盐渎街道办事处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信号灯监控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盐城市盐都区境内

2.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4.计划工期: 3 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17

5.工程规模: 本工程投资额约 215 万元。

6.本公告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GYD2021063013451146723

海洋路良友路、海洋路珍时路信号灯监控工程

本次招标海洋路良友路、海洋路珍时路信号灯监控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市政公用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其他要求:

4.1:无

4.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业绩要求:无。

4.4信誉要求:

4.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4.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4.4.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4.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的情形。

4.4.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4.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4.5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5.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 2011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9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9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7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4.8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9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10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 305.00 元每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

六、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七、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注:在系统中报名成功后未参与该项目投标的单位,在该项目开标后书面说明情 况送给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存档。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盐渎街道办事处

地 址:盐都区盛州集团22楼

联系人: 刘一鸣

电话:0515-8880983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盐都区服务大厦20楼2007室

联系人:王超、徐滢

电话:0515-69085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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