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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大气污染视频监控预警服务项目

2021-05-14 来源:浙江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大气污染预警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ZFCG-2021-GK03

项目名称: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大气污染预警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3.8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总价

项目概况

备注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大气污染预警服务项目

1

83.8万元

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叁年,整个系统的完成时间必须在2021年6月25号之前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入驻”(网址: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已注册供应商:(直接登陆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 )。

3、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4、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或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投标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详见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 或登录“ 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 电子投标客户端-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3)、电子投标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请投标供应商点击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4)、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报价文件确认等所使用的CA必须和制作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为同一个。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

(5)、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供应商代表无需出席开标现场会议。开标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2、其他事项:

(1)、本采购项目,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衢州市常山县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常山县“政采贷”办理指引》 https://mp.weixin.qq.com/s/S-lQ9FA7fuP62RywRqfelQ 。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即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受理一次),逾期提出或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多次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答复。供应商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联系人:杨艺

联系电话:0570-5663780地址:常山县天马街道文峰东路58号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九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娇娇

联系电话:0570-5662932

地址:常山县天马街道西阳路2号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浙江九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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