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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长安中心小学数字广播系统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1-05-13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长安中心小学数字广播系统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安中心小学数字广播系统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无锡市惠山区洛南大道8号西泽大厦28楼2801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6月09日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SEDZ21G009

项目名称: 长安中心小学数字广播系统采购

预算金额(元): 510000

最高限价(元): 510000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元) 合同履约期限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510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并交付使用 1 长安中心小学数字广播系统采购 1 510000 无锡市长安中心小学现有广播系统声音品质差,故障率高,维护不便,检修频繁。为实现音源数字化,有效进行分区智能管理控制,解决全校高品质英语听力播放,现需采购一套数字广播设备,对部分户外场地及教室区域的广播进行升级改造  

合同履行期限: 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的项目除外。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单位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参加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成交公告进行公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参加报价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参加报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企业性质如按上述文件规定,同时属于可享受价格扣除的两类或两类以上企业,不享受重复价格扣除。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1.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及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委托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0年11月~2021年04月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证明)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9年2020年11月~2021年04月缴费证明,如果企业成立不满6个月,则提供成立时间以来的社保缴费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05月13日 至 2021年05月20日 ,每天上午 09:00至11:30 ,下午 13:00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无锡市惠山区洛南大道8号西泽大厦28楼2801室

方式: 电子文档介质。请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同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至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1)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地址)、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0年11月-2021年4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11月-2021年4月的缴费证明;

售价(元): 8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06月09日 13: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住建局大楼3楼开标8室

开标时间: 2021年06月09日 13:30

开标地点: 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住建局大楼3楼开标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1)供应商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进入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苏康码”, 接受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场所所在地门岗的“测温+扫码”并登记,“苏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进场时,主动提供“苏康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登记。参与人员离开园区时主动“扫码”再出门。 (2)报名时所需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备注好所报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3)供应商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提前进入开标地点,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投标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无锡市惠山区长安街道办事处

地 址: 无锡市惠山区开发区堰新路318号

联系方式:(0510) 83591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惠山区洛南大道8号28楼

联系方式: 0510-833066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逸

电 话: 0510-83306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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