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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机关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电警维修及供电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4-27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区级采购

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电警维修及供电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RSGS-2021-077)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电警维修及供电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海河创意中心(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9号)5栋325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5月18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SGS-2021-077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电警维修及供电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2228.3663万元
最高限价:2228.3663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815.6901 815.6901 其他电气设备 对津南区行政范围内22处电警系统点位进行升级改造,包括摄像机、控制主机、红灯检测器、工业交换机、落地机箱、光纤收发器、手孔井等相关设备设施的更新更换及标线的清除和施划等。
第2包 1,412.6762 1,412.6762 输电线路 对津南区行政范围内160处交通信号路口的供电进行电力改造,含电力改造及相关施工等,包含一年电费。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电警维修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第二包供电改造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半年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包括合伙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法人或基金会法人等)或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能力的自然人(法定自然人不能参加的除外),以上证书均在有效期内,且具备本项目的实施能力; 2.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1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和依法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成立不足1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加盖公章);由受委托人参加,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章)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如因投标人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包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包括合伙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法人或基金会法人等)或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能力的自然人(法定自然人不能参加的除外),以上证书均在有效期内,且具备本项目的实施能力; 2.投标单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1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和依法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成立不足1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加盖公章);由受委托人参加,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章)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项目部人员配置要求; (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由投标人提供社保证明; (2)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由投标人提供社保证明; 8.投标人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如因投标人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兼投兼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04月27日2021年05月06日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海河创意中心(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9号)5栋325室;
方式: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于规定获取文件的时间内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第几包)和经办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领购。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18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海河创意中心(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9号)5栋325室第三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二八公路55号
联系方式:022-283921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融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金月湾花园9-1-2604
联系方式:022-59606861转8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老师
电 话:022-59606861转815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附件.pdf

天津融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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