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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智慧停车项目招标公告

2021-04-21 来源:江苏徐州建设招标

邳州市智慧停车项目招标公告

(借平台)

江苏仁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邳州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邳州市智慧停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邳州市智慧停车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入:项目投资不少于 4000 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投资)。

(本项目项目投资不少于4000万元人民币,市交通控股集团占股10%。项目建成后,项目所有产权归政府所有,经营时间不超过10年。合同期内每季度中标人上缴不低于应收营业额(以平台数据为准)的25%至市财政(以中标人实际报价为准),最低缴纳金额为125万元/季度。合同到期后,保证整体项目设备正常运营不少于3年,项目经营使用权政府无偿收回。)

采购需求:为完善邳州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智慧停车建设工作,缓解邳州市因机动车激增而产生的“停车难”问题,满足人民群众的停车需求,根据省住建厅等六部门《关于推进实施“停车便利化工程”的意见》(苏建城[2018]151号)、《徐州市停车场管理条例》、徐州市政府办《关于落实推进实施停车便利化工程的意见》(徐政办发[2018]177号)和市委、市政府建设智慧城市要求,结合邳州市实际,制定方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具备服务运营的能力,项目建设需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执业资格;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同时明确相关事项如下: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名,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3、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章盖章为准。

4、联合体资格审查合格后和中标后,其成员均不得变更;

5、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 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伍拾万元 。

收款人: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邳州市农商行运河支行

开户账号:3203820441010000369987

联系电话:0516-86622958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以银行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4月20日至2021年04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请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将授权委托书、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法人资质副本原件相关资料扫描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一份发至 2510665509@qq.com 邮箱进行项目报名。为避免邮件丢失,请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电话确认。项目邮件主题注明本项目编号名称及报名公司。报名成功后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9日北京时间10点00分。
2.地点:邳州市花园路66号政务服务中心六楼第一开标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05月19日北京时间9:3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9日北京时间10:00。
3.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邳州市花园路66号政务服务中心六楼第一开标室。
(二)询问和质疑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
2.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招标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招标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特别说明
1.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2.请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邳州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邳州市花园路40号
联系方式:0516-86228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仁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鼓楼区复兴北路219-49号
联系方式:182516807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维
电话:18251680726

2021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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