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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牌楼学生公寓1号楼、2号楼智能化项目电子信息设备材料采购及服务招标公告

2021-04-20 来源:南京农业大学招标采购公告 - 货物类

资格后审

编号:NJHW-210044-1

1. 招标条件

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受南京农业大学的委托,就其南京农业大学卫岗校区牌楼学生公寓1号楼、2号楼项目所需电子信息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项目批准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

教发函[2019]88号

项目名称:

南京农业大学卫岗校区牌楼学生公寓1号楼、2号楼项目

项目地点:

南京农业大学卫岗校区

标段名称:

电子信息设备采购

招标数量:

一批

招标内容及规格:

电子信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交货时间:

150日历天

资金来源:

政府

合同估算价:

788.0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 开标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 开标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外,且其授权制造商注册资金应满足前款对制造商的要求。
②其他条件:a、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招标内容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以供应商库中扫描件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b、投标人必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证书(提供认证证书,证明文件以供应商库中扫描件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须提供 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②其他条件:
(3)业绩要求:    
①业绩证明材料,应符合下列条件:
中标通知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投标人须提供 2018-03-01 至 2021-03-01 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 单项合同金额为600万元以上的智能化系统或电子信息设备或材料采购项目的业绩,业绩必须是已完工的,提供相应的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②其他条件: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
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②其他条件: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不需要注册建造师,但符合下列条件:    
职称:工程师 及以上
提供社保机构出具 2020-09-01 至 2021-02-28 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其他条件:
(6)信用要求:    
有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备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南京招投标领域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企业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 级及以上。
②其他条件:
不作要求
(7)其他要求:    
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②其他条件:本项目是集合型的信息设备采购,上述①内容不做要求。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221.226.86.168:8081)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05-14 09:15 ,地点为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225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05-14 09:15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221.226.86.168:808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事项

7.1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3)2019-01-01 以来存在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行为的。
(4)其他:
7.2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须先办理国信CA锁,再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登录”—“工程货物”参与投标流程。国信CA锁办理请参阅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登记”。
7.3 无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农业大学

代理机构:

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卫岗1号

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41号三楼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陈琳

联系人:

张明月

电话:

025-84395896

电话:

025-8347618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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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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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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