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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播电视台数字频道播出系统高清化改造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1-03-08 来源: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澄清与修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BB202101G054C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数字频道播出系统高清化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2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一)原招标文件第35页~36页,“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更正后为: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合同包1( 数字频道播出系统高清化改造) 序号 情形 适用对象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非联合体 6% 本项目对全部投标货物制造商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相应百分比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但同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价格扣除。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②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扶持政策。)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投标供应商全部投标货物属于小微企业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自行核实投标货物制造商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二)原招标文件第56页,“格式十二 中小企业声明函” 更正后为:详见附件(更正公告一)。 更正日期:2021 年3月5日 (三)原招标公告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更正为:2021年03月2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03-19 09:30:00,更正为:2021-03-23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1-03-19 09:30:00,更正为:2021-03-23 09:3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03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制造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广播电视台

地址:人民北路686号

联系方式:61292945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自编B501-B505、B512-B525房

联系方式:020-83592216-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小姐

电话:020-83592216-818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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