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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信号灯分区社会化维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1-02-24 来源:福建福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大厅政府采购招标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信号灯分区社会化维护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100]HK[GK]2020012、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信号灯分区社会化维护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信号灯分区社会化维护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3-17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0]HK[GK]2020012
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信号灯分区社会化维护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67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1260000元
投标保证金:252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C1302-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鼓楼区信号灯社会化维护 1(项) (1)本次项目维护采用包干制,包括所有信号灯相关设备设施的维护和更换,在维护期间所需的所有费用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由采购人统一建立信号灯接警中心,各合同包中标人安排值班员专门接收接警中心指令并实时下发任务单,在各区建立相应数量的巡查和抢修维护组,并按照采购人要求的地点在城区定点值守,每个维护组需配备一整套完整的维护工具搭建维护子平台,实时接受呼叫中心下派的任务单,及时开展维护工作并及时反馈。呼叫中心通过管理平台的定位实时监管整个维修工作。 (3)中标人所有工作人员在日常维护工作期间,应统一制式着装,随时接受采购人下达的保障工作和维护工作,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内务卫生。 (4)维护的及时性。中标人接到接警中心指令后应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开展维护,修复时间原则上不得长于30分钟。 (5)维护的完整性。采购人将随时通过维护管理系统对维护工作进行抽查,必须有全面完整的实际维护记录;采购人将按合同规定的维护任务要求对各项维护结果进行合格性抽查;采购人将按合同规定的维护任务,随时抽查巡检记录与维护结果或根据投诉、来件反应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突击性检查。 (6)维护的可靠性。在技术上对各项维护工作必须做到有所保证。系统同一部位发生同一性质的技术性故障的修复,一天内反复出现不得超过2次。 (7)维护的安全性。除保证维护设备的安全运行外,中标人必须具备有相应资质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工程施工相关规范要求进行现场作业,内场外场维护巡查的所有安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现场作业时必须着反光背心,高空作业参与人员(包括司机)必须戴安全帽,维护施工前必须按规定设置施工围挡及反光路锥,必须随时保证交通信号设备安装、接线及维修后的现场安全性等处理,中标人未按照以上要求保障维护安全性地,自身负责承担在维护期发生的伤亡、财产损失等其它经济、法律责任和安全责任。并且,在维护服务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全部由中标方负责,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维护的准确性。对各项维护工作必须做到判断准确、统计准确、参数设置合理等,对因错误处理故障造成相关损失的,中标人应照价赔偿,造成重大事故或致使道路瘫痪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并承担因违约造成采购人的损失。 (9)维护的主动性。中标人在开展具体巡查维护工作中,应加强主动巡查和及时维护,同时做好系统录入。无论什么原因(含施工、事故、人为故意)导致的信号灯任何故障,中标人都必须主动按照及时、完整、可靠、安全、准确的原则无条件进行维护。 (10)维护的保证性。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必须将办公场所、仓库以及停车场所设置到位。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配齐维护班组和相关人员。在日常维护过程中,中标人必须始终保证交通信号系统日常的正常运行,任何时 候(含周末和节假日)全天24小时维护组数量不得少于合同要求。另外,在维护过程中,信号机相关配件发生故障时,若相关配件使用年限超过3年的必须更换为新的。 (11)中标人必须及时录入所有维护信息。同时,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负责做好信号机前端及后台的升级工作。 (12)所有维护车辆在没有出警情况下均必须在采购人指 定地点待命。 (13)外场交通信号灯系统巡查和维护。保障交通信号灯系统(包括信号机、信号机系统时间、信号灯具、信号灯杆、信号灯基础及接地、车辆检测器及馈线、倒计时器通 讯连接、信号灯电缆、电源连接、路口各类管道、缆线、检查井、光纤连接、语音提示桩等附属设施)和太阳能黄闪灯的设置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特别是遇到管道堵塞情况,中标人应疏通管道,实在无法疏通的情况应先采用飞线方式保障信号灯正常运行,并于第二天及时疏通管道,实现缆线下地,路面修复,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14)中心交通信号灯管理控制系统维护。保障交通信号灯管理控制相关系统之间的链路、与路口信号机之间的链路(光纤、光端机、网线)、与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平台的链路、其它属于信号灯方面的链路,以及信号灯管理控制平台各项功能运行正常,发现问题时应负责修复处理,无法自行处理的应及时协调相关单位解决。对所有后台信号灯相关的链路运行情况进行每日巡查并填写巡查日志,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或协调相关单位进行修复。以上巡查发现的问题,中标方应当场采取措施,及时排除问题,若因条件限制,不能当场处理的立即上报采购人,并立即采取防护措施,如无检查发现或发现后未采取防护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中标人负全部责任。 (15)建立24小时值班抢修制度。为了保证抢修工作的顺利进行,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备有值班电话、值班人员以及值班抢修小组24小时待命(不分节假日),并做好详细的值班记录。对抢修过程中需实施对交通通行有较大影响的措施时要事先征得大队领导的同意方能开工,联系不上大队领导且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可能导致严重交通堵塞的可以先行施工,但事后须及时向大队 领导汇报,并依据现场照片补办任务单。对于损坏的交通设施,中标人须将现场进行照相经责任民警确认作为工程的结算依据,如无相片、责任民警作为依据的,不 能进行工程结算,其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发现信号机或部分部件被盗、被人为破坏时,需第一时间报警,并安排维修人员完善和修复,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人应安排值班员24小时在实时监测采购人指 定的相关系统,遇到任何连接故障或系统自动报警情况的,应立即组织人员排查抢修,保障所有数据通讯正常和路口交通信号灯运行正常。 (16)入库要求。按照采购人维修备品仓库管理制度的要求,根据维护需要,中标人可向采购人仓库领取备用品,同时办理出入库登记造册手续。对于维修后的故障件及拆除回来的各类交通设施,中标方要及时向采购人办理仓库出入库登记造册手续。 (17)建立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制度。因自然灾害(如台风、电力故障等原因)可能引发路口交通设施受损和路口路段的交通堵塞严重的事件,中标人必须制定一套完整的预防及处置方案;抢修抢险先保证重点区域,重点保障重要路口路段。 (18)配时方案管理、制作、下发和数据统计。中标人应通过系统管理所有路口交通信号灯配时方案,支持采购人进行配时方案制作,通过系统或到实地独立下发配时方案。 (19)系统性巡查。每月应按计划完成服务范围内所有交通信号灯路口进行不间断巡查,并将计划报采购人。中标人必须每天安排除正常维护人员外不少于1辆巡查专车和一定的人员进行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中标人应完成采购人制定的每日、每周必须巡查的路线的巡查工作。同时,中标方人每日安排1名计算机工程师对交通信号灯管理与控制平台及相关子系统进行故障轮巡,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或协调其他单位进行修复。 (20)外场巡查。中标人每天要对采购人制定的纵横干道进行巡查,其他路口应完成至少每周2次巡查,内容包括信号灯、(含太阳能黄闪灯)、信号机、车辆检测器及馈 线、信号灯具(含太阳能)、电控箱及不间断电源、管线、灯杆、检查井、倒计时器、语音提示桩、美化栅栏等设施,同时检查各类机柜的外观。对巡查中所发现的信号控制灯系统及附属设施运行存在问题(特别是安全问题)的要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对损坏的信号灯控制系统及附属设施及时进行修复并做好维修记录。巡查 具体要求如下: 信号灯杆安装牢固、垂直,紧固件无松动。机动车信号灯具显示面正对所控制的机动车道,人行横道信号灯具显示面应正对人行横道。信号灯杆、配电箱、机箱等无破 裂,无变形,机械强度满足要求。信号灯壳无破裂,无变形,显示单元亮度符合最新国标要求,无部分缺显现象,信号灯完好率保持100%。 信号 机内电路板、外接线路及其它配件无松动或接触不良现象;机箱内照明灯、机箱防盗设施必须完好,信号机的手动控制部件、感应部件必须完好有效;确保控制方案 无降级;机箱内液晶显示板显示正常。检查井盖必须完好,检查井内地下管道口两端必须封口,避免鼠虫、淤泥等进入,造成管道堵塞损坏。手孔井如果出现坍塌、低于路面或高于路面(无论是不是道路改造导致的)都要及时重建手孔井,确保手孔井完好并与路面平齐。 信号灯与信号机之间的电缆应采用一灯一 线的连接方式,电缆中间无接头,电缆颜色要与灯具颜色对应连接,电缆在灯具端和信号机端连接牢固,电缆线在信号机端要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编号。对被盗窃、短路、断线、老化、绝缘不符合要求的电缆应及时及时修复或更换,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包括架高空线的人工及线缆材料费)。 路口所有信号灯杆及信号机箱外壳必须接地良好,符合要求。路口信号灯和高空标志牌有树木或其他障碍物遮挡视线时,应马上进行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对电源接电点进行检查。对路口电源接电点不符合永久接电要求的,应上报采购人,并协助采购人申请安装及时通电。对巡查中发现质量已不满足使用要求的信号灯设施(如灯杆、灯具)应及时更换并上报采购人。 对已安装在路口但长期不使用的信号灯设施、路口改造后暂时不用的信号灯设施,设施改造工程更换的信号灯设施,按采购人要求拆回仓库存放。 (21)抽查和巡查报告。中标人应主动配合采购人对路口信号灯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中标人应定期提交系统性与日常例行巡查的报告及合理化建议。 (22)特殊任务巡查。依照采购人要求和指 定的路线进行信号灯控制系统及附属设施的巡查,确保路口信号机方案、手控、信号灯等运行正常,并根据需要安排保障点,进 行路口保障工作。在执行特殊任务巡查中,中标人及其人员必须严守秘密,为了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中标人必须备有足够执行特殊任务巡查用的设备、工程车及技术人员,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并及时修复(在执行特殊任务巡查中如遇其它接警工作,需上报采购人领导以协调完成特殊任务巡查与接警的抢修工作)。参与特殊任务巡查的中标人及其人员必须加强责任心,做好保密工作,要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23)专项排查。中标人应服从采购人的要求,在采购人要求合理的时限内完成任何形式的全市信号灯专项排查。如电源排查、黄灯排查、管线排查、灯具数量排查等等。 (24)维护更换要求。中标人应及时更换老旧、安全性不足、故障率过高等已不符合使用要求的所有信号灯相关设备,如信号灯具、管道、交通信号灯杆件及配套基础建 设、机柜、接线手孔井建设、防盗报警配电箱及配套基础安装、交通信号机及配套基础安装、UPS不间断电源(含4节配套蓄电池)、光端机安装、以及道路开挖及修复(修复不含路面沥青层)。维护更换中所需工具及相关零配件(包括线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使交通信号灯及附属设施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25)保洁内容及要求。每半年一次或根据采购人要求不定期对信号机、配电箱和信号灯具清洗和保养,做到信号机内部和外观、灯具外壳、背板、遮阳罩、倒计时器、杆 件、机箱等无污物,灯壳内无积水,保证信号灯亮度符合要求。清洗保养工作不得造成交通阻塞,清洗保养工作时间应避开交通高峰期,服从执勤民警的现场指挥。每周对所有路口配电箱、信号机箱、电子警察主机柜、灯杆等的涂抹和张贴小广告 进行一次全面清除,对小广告应进行拍照汇总后上报采购人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封号。每周对采购人指 定的城区主干道以及二环路沿线路口配电箱、信号机箱、灯杆等的涂抹和张贴小广告进行清除,对小广告应进行拍照汇总后上报采购人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封号。对媒体、群众、采购人发现的小广告要立即清除。按照采购人要求对需要油漆的信号灯相关设备进行一次油漆(每个区一年至少完成40个路口的信号灯箱柜和美化栅栏油漆)。 (26)内业、档案内容及要求。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善更新信号灯管理控制平台等后台管理软件的数据,实现设备管理、维护记录、值班记录、配时方案的管理、统计、查询、分析等功能。应在中 标 后一个月内制定经采购人批准的日常维护、巡查、建设、特殊任务(含警卫保卫)等管理细则。应在中 标 后一个月内建立涉及维护范围内所有交通控制设备包括信号灯、信号机、太阳能信号灯含黄闪、倒计时器、配电箱、UPS、杆件、管道、线路、路口渠化图等的各类详细信息档案(包括厂家、品 牌、型号、生产时间、安装时间、维护记录等),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对所有设备进行统一编号后录入到系统中实现系统化管理。每日应将信号灯日维护记录(内含故障分类表、统计分析表)和配时方案修改下发记录在指 定时间内报送采购人,并作每周、每月、季度、半年、全年的统计分析报告在指 定时间内报送采购人。每月的25日报送:通过系统导出的路口设备建档总表(内含信号机分类表、信号灯分类表、区域分布表);路口配时方案修改记录;路口信号灯线编号 变更表;路口车道及设施位置示意图;检测器分布表;备板备件出入库报表等招标方要求的表)、信号灯路口交通信号配时运行情况和优化建议、信号灯相关设备运 行情况和更换建议。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27)中标人应每季度对市区所有交通信号灯路口设备的运行及安全性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加盖单位公章报送采购人,同时还需报送一份年综合分析报告。维护期间,中标人对市区信号灯所有设备的运行安全负一切责任。 (28)因道路扩、改建和维修开挖等原因影响到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及附属设施正常使用时,中标人应主动派人到路口了解设施损坏或要进行迁移的情况,并先行修复,同时及时向采购人汇报施工对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及附属设施造成的影响,代表采购人向施工单位交涉,移交管养和追讨损坏补偿的费用。 (29)中标人配合采购人对新建或重新改造的路口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及附属设施按招标文件进行接收。如不符合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质量要求的,及时向采购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30)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路口间信号机迁移以及信号机基础制作。若道路改造后管道重新布设,中标人应进行管线重新铺设穿线,所有费用(材料和工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1260000

合同履行期限: 以招标文件交付时间为准。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970000元
投标保证金:194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 C1302-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台江区信号灯社会化维护 1(项) (1)本次项目维护采用包干制,包括所有信号灯相关设备设施的维护和更换,在维护期间所需的所有费用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由采购人统一建立信号灯接警中心,各合同包中标人安排值班员专门接收接警中心指令并实时下发任务单,在各区建立相应数量的巡查和抢修维护组,并按照采购人要求的地点在城区定点值守,每个维护组需配备一整套完整的维护工具搭建维护子平台,实时接受呼叫中心下派的任务单,及时开展维护工作并及时反馈。呼叫中心通过管理平台的定位实时监管整个维修工作。 (3)中标人所有工作人员在日常维护工作期间,应统一制式着装,随时接受采购人下达的保障工作和维护工作,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内务卫生。 (4)维护的及时性。中标人接到接警中心指令后应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开展维护,修复时间原则上不得长于30分钟。 (5)维护的完整性。采购人将随时通过维护管理系统对维护工作进行抽查,必须有全面完整的实际维护记录;采购人将按合同规定的维护任务要求对各项维护结果进行合格性抽查;采购人将按合同规定的维护任务,随时抽查巡检记录与维护结果或根据投诉、来件反应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突击性检查。 (6)维护的可靠性。在技术上对各项维护工作必须做到有所保证。系统同一部位发生同一性质的技术性故障的修复,一天内反复出现不得超过2次。 (7)维护的安全性。除保证维护设备的安全运行外,中标人必须具备有相应资质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工程施工相关规范要求进行现场作业,内场外场维护巡查的所有安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现场作业时必须着反光背心,高空作业参与人员(包括司机)必须戴安全帽,维护施工前必须按规定设置施工围挡及反光路锥,必须随时保证交通信号设备安装、接线及维修后的现场安全性等处理,中标人未按照以上要求保障维护安全性地,自身负责承担在维护期发生的伤亡、财产损失等其它经济、法律责任和安全责任。并且,在维护服务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全部由中标方负责,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维护的准确性。对各项维护工作必须做到判断准确、统计准确、参数设置合理等,对因错误处理故障造成相关损失的,中标人应照价赔偿,造成重大事故或致使道路瘫痪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并承担因违约造成采购人的损失。 (9)维护的主动性。中标人在开展具体巡查维护工作中,应加强主动巡查和及时维护,同时做好系统录入。无论什么原因(含施工、事故、人为故意)导致的信号灯任何故障,中标人都必须主动按照及时、完整、可靠、安全、准确的原则无条件进行维护。 (10)维护的保证性。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必须将办公场所、仓库以及停车场所设置到位。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配齐维护班组和相关人员。在日常维护过程中,中标人必须始终保证交通信号系统日常的正常运行,任何时 候(含周末和节假日)全天24小时维护组数量不得少于合同要求。另外,在维护过程中,信号机相关配件发生故障时,若相关配件使用年限超过3年的必须更换为新的。 (11)中标人必须及时录入所有维护信息。同时,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负责做好信号机前端及后台的升级工作。 (12)所有维护车辆在没有出警情况下均必须在采购人指 定地点待命。 (13)外场交通信号灯系统巡查和维护。保障交通信号灯系统(包括信号机、信号机系统时间、信号灯具、信号灯杆、信号灯基础及接地、车辆检测器及馈线、倒计时器通 讯连接、信号灯电缆、电源连接、路口各类管道、缆线、检查井、光纤连接、语音提示桩等附属设施)和太阳能黄闪灯的设置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特别是遇到管道堵塞情况,中标人应疏通管道,实在无法疏通的情况应先采用飞线方式保障信号灯正常运行,并于第二天及时疏通管道,实现缆线下地,路面修复,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14)中心交通信号灯管理控制系统维护。保障交通信号灯管理控制相关系统之间的链路、与路口信号机之间的链路(光纤、光端机、网线)、与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平台的链路、其它属于信号灯方面的链路,以及信号灯管理控制平台各项功能运行正常,发现问题时应负责修复处理,无法自行处理的应及时协调相关单位解决。对所有后台信号灯相关的链路运行情况进行每日巡查并填写巡查日志,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或协调相关单位进行修复。以上巡查发现的问题,中标方应当场采取措施,及时排除问题,若因条件限制,不能当场处理的立即上报采购人,并立即采取防护措施,如无检查发现或发现后未采取防护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中标人负全部责任。 (15)建立24小时值班抢修制度。为了保证抢修工作的顺利进行,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备有值班电话、值班人员以及值班抢修小组24小时待命(不分节假日),并做好详细的值班记录。对抢修过程中需实施对交通通行有较大影响的措施时要事先征得大队领导的同意方能开工,联系不上大队领导且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可能导致严重交通堵塞的可以先行施工,但事后须及时向大队 领导汇报,并依据现场照片补办任务单。对于损坏的交通设施,中标人须将现场进行照相经责任民警确认作为工程的结算依据,如无相片、责任民警作为依据的,不 能进行工程结算,其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发现信号机或部分部件被盗、被人为破坏时,需第一时间报警,并安排维修人员完善和修复,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人应安排值班员24小时在实时监测采购人指 定的相关系统,遇到任何连接故障或系统自动报警情况的,应立即组织人员排查抢修,保障所有数据通讯正常和路口交通信号灯运行正常。 (16)入库要求。按照采购人维修备品仓库管理制度的要求,根据维护需要,中标人可向采购人仓库领取备用品,同时办理出入库登记造册手续。对于维修后的故障件及拆除回来的各类交通设施,中标方要及时向采购人办理仓库出入库登记造册手续。 (17)建立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制度。因自然灾害(如台风、电力故障等原因)可能引发路口交通设施受损和路口路段的交通堵塞严重的事件,中标人必须制定一套完整的预防及处置方案;抢修抢险先保证重点区域,重点保障重要路口路段。 (18)配时方案管理、制作、下发和数据统计。中标人应通过系统管理所有路口交通信号灯配时方案,支持采购人进行配时方案制作,通过系统或到实地独立下发配时方案。 (19)系统性巡查。每月应按计划完成服务范围内所有交通信号灯路口进行不间断巡查,并将计划报采购人。中标人必须每天安排除正常维护人员外不少于1辆巡查专车和一定的人员进行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中标人应完成采购人制定的每日、每周必须巡查的路线的巡查工作。同时,中标方人每日安排1名计算机工程师对交通信号灯管理与控制平台及相关子系统进行故障轮巡,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或协调其他单位进行修复。 (20)外场巡查。中标人每天要对采购人制定的纵横干道进行巡查,其他路口应完成至少每周2次巡查,内容包括信号灯、(含太阳能黄闪灯)、信号机、车辆检测器及馈 线、信号灯具(含太阳能)、电控箱及不间断电源、管线、灯杆、检查井、倒计时器、语音提示桩、美化栅栏等设施,同时检查各类机柜的外观。对巡查中所发现的信号控制灯系统及附属设施运行存在问题(特别是安全问题)的要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对损坏的信号灯控制系统及附属设施及时进行修复并做好维修记录。巡查 具体要求如下: 信号灯杆安装牢固、垂直,紧固件无松动。机动车信号灯具显示面正对所控制的机动车道,人行横道信号灯具显示面应正对人行横道。信号灯杆、配电箱、机箱等无破 裂,无变形,机械强度满足要求。信号灯壳无破裂,无变形,显示单元亮度符合最新国标要求,无部分缺显现象,信号灯完好率保持100%。 信号 机内电路板、外接线路及其它配件无松动或接触不良现象;机箱内照明灯、机箱防盗设施必须完好,信号机的手动控制部件、感应部件必须完好有效;确保控制方案 无降级;机箱内液晶显示板显示正常。检查井盖必须完好,检查井内地下管道口两端必须封口,避免鼠虫、淤泥等进入,造成管道堵塞损坏。手孔井如果出现坍塌、低于路面或高于路面(无论是不是道路改造导致的)都要及时重建手孔井,确保手孔井完好并与路面平齐。 信号灯与信号机之间的电缆应采用一灯一 线的连接方式,电缆中间无接头,电缆颜色要与灯具颜色对应连接,电缆在灯具端和信号机端连接牢固,电缆线在信号机端要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编号。对被盗窃、短路、断线、老化、绝缘不符合要求的电缆应及时及时修复或更换,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包括架高空线的人工及线缆材料费)。 路口所有信号灯杆及信号机箱外壳必须接地良好,符合要求。路口信号灯和高空标志牌有树木或其他障碍物遮挡视线时,应马上进行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对电源接电点进行检查。对路口电源接电点不符合永久接电要求的,应上报采购人,并协助采购人申请安装及时通电。对巡查中发现质量已不满足使用要求的信号灯设施(如灯杆、灯具)应及时更换并上报采购人。 对已安装在路口但长期不使用的信号灯设施、路口改造后暂时不用的信号灯设施,设施改造工程更换的信号灯设施,按采购人要求拆回仓库存放。 (21)抽查和巡查报告。中标人应主动配合采购人对路口信号灯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中标人应定期提交系统性与日常例行巡查的报告及合理化建议。 (22)特殊任务巡查。依照采购人要求和指 定的路线进行信号灯控制系统及附属设施的巡查,确保路口信号机方案、手控、信号灯等运行正常,并根据需要安排保障点,进 行路口保障工作。在执行特殊任务巡查中,中标人及其人员必须严守秘密,为了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中标人必须备有足够执行特殊任务巡查用的设备、工程车及技术人员,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并及时修复(在执行特殊任务巡查中如遇其它接警工作,需上报采购人领导以协调完成特殊任务巡查与接警的抢修工作)。参与特殊任务巡查的中标人及其人员必须加强责任心,做好保密工作,要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23)专项排查。中标人应服从采购人的要求,在采购人要求合理的时限内完成任何形式的全市信号灯专项排查。如电源排查、黄灯排查、管线排查、灯具数量排查等等。 (24)维护更换要求。中标人应及时更换老旧、安全性不足、故障率过高等已不符合使用要求的所有信号灯相关设备,如信号灯具、管道、交通信号灯杆件及配套基础建 设、机柜、接线手孔井建设、防盗报警配电箱及配套基础安装、交通信号机及配套基础安装、UPS不间断电源(含4节配套蓄电池)、光端机安装、以及道路开挖及修复(修复不含路面沥青层)。维护更换中所需工具及相关零配件(包括线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使交通信号灯及附属设施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25)保洁内容及要求。每半年一次或根据采购人要求不定期对信号机、配电箱和信号灯具清洗和保养,做到信号机内部和外观、灯具外壳、背板、遮阳罩、倒计时器、杆 件、机箱等无污物,灯壳内无积水,保证信号灯亮度符合要求。清洗保养工作不得造成交通阻塞,清洗保养工作时间应避开交通高峰期,服从执勤民警的现场指挥。每周对所有路口配电箱、信号机箱、电子警察主机柜、灯杆等的涂抹和张贴小广告 进行一次全面清除,对小广告应进行拍照汇总后上报采购人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封号。每周对采购人指 定的城区主干道以及二环路沿线路口配电箱、信号机箱、灯杆等的涂抹和张贴小广告进行清除,对小广告应进行拍照汇总后上报采购人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封号。对媒体、群众、采购人发现的小广告要立即清除。按照采购人要求对需要油漆的信号灯相关设备进行一次油漆(每个区一年至少完成40个路口的信号灯箱柜和美化栅栏油漆)。 (26)内业、档案内容及要求。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善更新信号灯管理控制平台等后台管理软件的数据,实现设备管理、维护记录、值班记录、配时方案的管理、统计、查询、分析等功能。应在中 标 后一个月内制定经采购人批准的日常维护、巡查、建设、特殊任务(含警卫保卫)等管理细则。应在中 标 后一个月内建立涉及维护范围内所有交通控制设备包括信号灯、信号机、太阳能信号灯含黄闪、倒计时器、配电箱、UPS、杆件、管道、线路、路口渠化图等的各类详细信息档案(包括厂家、品 牌、型号、生产时间、安装时间、维护记录等),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对所有设备进行统一编号后录入到系统中实现系统化管理。每日应将信号灯日维护记录(内含故障分类表、统计分析表)和配时方案修改下发记录在指 定时间内报送采购人,并作每周、每月、季度、半年、全年的统计分析报告在指 定时间内报送采购人。每月的25日报送:通过系统导出的路口设备建档总表(内含信号机分类表、信号灯分类表、区域分布表);路口配时方案修改记录;路口信号灯线编号 变更表;路口车道及设施位置示意图;检测器分布表;备板备件出入库报表等招标方要求的表)、信号灯路口交通信号配时运行情况和优化建议、信号灯相关设备运 行情况和更换建议。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27)中标人应每季度对市区所有交通信号灯路口设备的运行及安全性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加盖单位公章报送采购人,同时还需报送一份年综合分析报告。维护期间,中标人对市区信号灯所有设备的运行安全负一切责任。 (28)因道路扩、改建和维修开挖等原因影响到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及附属设施正常使用时,中标人应主动派人到路口了解设施损坏或要进行迁移的情况,并先行修复,同时及时向采购人汇报施工对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及附属设施造成的影响,代表采购人向施工单位交涉,移交管养和追讨损坏补偿的费用。 (29)中标人配合采购人对新建或重新改造的路口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及附属设施按招标文件进行接收。如不符合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质量要求的,及时向采购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30)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路口间信号机迁移以及信号机基础制作。若道路改造后管道重新布设,中标人应进行管线重新铺设穿线,所有费用(材料和工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970000

合同履行期限: 以招标文件交付时间为准。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3:
合同包预算金额:1470000元
投标保证金:294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3-1 C1302-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仓山区信号灯社会化维护 1(项) (1)本次项目维护采用包干制,包括所有信号灯相关设备设施的维护和更换,在维护期间所需的所有费用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由采购人统一建立信号灯接警中心,各合同包中标人安排值班员专门接收接警中心指令并实时下发任务单,在各区建立相应数量的巡查和抢修维护组,并按照采购人要求的地点在城区定点值守,每个维护组需配备一整套完整的维护工具搭建维护子平台,实时接受呼叫中心下派的任务单,及时开展维护工作并及时反馈。呼叫中心通过管理平台的定位实时监管整个维修工作。 (3)中标人所有工作人员在日常维护工作期间,应统一制式着装,随时接受采购人下达的保障工作和维护工作,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内务卫生。 (4)维护的及时性。中标人接到接警中心指令后应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开展维护,修复时间原则上不得长于30分钟。 (5)维护的完整性。采购人将随时通过维护管理系统对维护工作进行抽查,必须有全面完整的实际维护记录;采购人将按合同规定的维护任务要求对各项维护结果进行合格性抽查;采购人将按合同规定的维护任务,随时抽查巡检记录与维护结果或根据投诉、来件反应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突击性检查。 (6)维护的可靠性。在技术上对各项维护工作必须做到有所保证。系统同一部位发生同一性质的技术性故障的修复,一天内反复出现不得超过2次。 (7)维护的安全性。除保证维护设备的安全运行外,中标人必须具备有相应资质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工程施工相关规范要求进行现场作业,内场外场维护巡查的所有安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现场作业时必须着反光背心,高空作业参与人员(包括司机)必须戴安全帽,维护施工前必须按规定设置施工围挡及反光路锥,必须随时保证交通信号设备安装、接线及维修后的现场安全性等处理,中标人未按照以上要求保障维护安全性地,自身负责承担在维护期发生的伤亡、财产损失等其它经济、法律责任和安全责任。并且,在维护服务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全部由中标方负责,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维护的准确性。对各项维护工作必须做到判断准确、统计准确、参数设置合理等,对因错误处理故障造成相关损失的,中标人应照价赔偿,造成重大事故或致使道路瘫痪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并承担因违约造成采购人的损失。 (9)维护的主动性。中标人在开展具体巡查维护工作中,应加强主动巡查和及时维护,同时做好系统录入。无论什么原因(含施工、事故、人为故意)导致的信号灯任何故障,中标人都必须主动按照及时、完整、可靠、安全、准确的原则无条件进行维护。 (10)维护的保证性。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必须将办公场所、仓库以及停车场所设置到位。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配齐维护班组和相关人员。在日常维护过程中,中标人必须始终保证交通信号系统日常的正常运行,任何时 候(含周末和节假日)全天24小时维护组数量不得少于合同要求。另外,在维护过程中,信号机相关配件发生故障时,若相关配件使用年限超过3年的必须更换为新的。 (11)中标人必须及时录入所有维护信息。同时,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负责做好信号机前端及后台的升级工作。 (12)所有维护车辆在没有出警情况下均必须在采购人指 定地点待命。 (13)外场交通信号灯系统巡查和维护。保障交通信号灯系统(包括信号机、信号机系统时间、信号灯具、信号灯杆、信号灯基础及接地、车辆检测器及馈线、倒计时器通 讯连接、信号灯电缆、电源连接、路口各类管道、缆线、检查井、光纤连接、语音提示桩等附属设施)和太阳能黄闪灯的设置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特别是遇到管道堵塞情况,中标人应疏通管道,实在无法疏通的情况应先采用飞线方式保障信号灯正常运行,并于第二天及时疏通管道,实现缆线下地,路面修复,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14)中心交通信号灯管理控制系统维护。保障交通信号灯管理控制相关系统之间的链路、与路口信号机之间的链路(光纤、光端机、网线)、与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平台的链路、其它属于信号灯方面的链路,以及信号灯管理控制平台各项功能运行正常,发现问题时应负责修复处理,无法自行处理的应及时协调相关单位解决。对所有后台信号灯相关的链路运行情况进行每日巡查并填写巡查日志,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或协调相关单位进行修复。以上巡查发现的问题,中标方应当场采取措施,及时排除问题,若因条件限制,不能当场处理的立即上报采购人,并立即采取防护措施,如无检查发现或发现后未采取防护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中标人负全部责任。 (15)建立24小时值班抢修制度。为了保证抢修工作的顺利进行,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备有值班电话、值班人员以及值班抢修小组24小时待命(不分节假日),并做好详细的值班记录。对抢修过程中需实施对交通通行有较大影响的措施时要事先征得大队领导的同意方能开工,联系不上大队领导且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可能导致严重交通堵塞的可以先行施工,但事后须及时向大队 领导汇报,并依据现场照片补办任务单。对于损坏的交通设施,中标人须将现场进行照相经责任民警确认作为工程的结算依据,如无相片、责任民警作为依据的,不 能进行工程结算,其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发现信号机或部分部件被盗、被人为破坏时,需第一时间报警,并安排维修人员完善和修复,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人应安排值班员24小时在实时监测采购人指 定的相关系统,遇到任何连接故障或系统自动报警情况的,应立即组织人员排查抢修,保障所有数据通讯正常和路口交通信号灯运行正常。 (16)入库要求。按照采购人维修备品仓库管理制度的要求,根据维护需要,中标人可向采购人仓库领取备用品,同时办理出入库登记造册手续。对于维修后的故障件及拆除回来的各类交通设施,中标方要及时向采购人办理仓库出入库登记造册手续。 (17)建立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制度。因自然灾害(如台风、电力故障等原因)可能引发路口交通设施受损和路口路段的交通堵塞严重的事件,中标人必须制定一套完整的预防及处置方案;抢修抢险先保证重点区域,重点保障重要路口路段。 (18)配时方案管理、制作、下发和数据统计。中标人应通过系统管理所有路口交通信号灯配时方案,支持采购人进行配时方案制作,通过系统或到实地独立下发配时方案。 (19)系统性巡查。每月应按计划完成服务范围内所有交通信号灯路口进行不间断巡查,并将计划报采购人。中标人必须每天安排除正常维护人员外不少于1辆巡查专车和一定的人员进行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中标人应完成采购人制定的每日、每周必须巡查的路线的巡查工作。同时,中标方人每日安排1名计算机工程师对交通信号灯管理与控制平台及相关子系统进行故障轮巡,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或协调其他单位进行修复。 (20)外场巡查。中标人每天要对采购人制定的纵横干道进行巡查,其他路口应完成至少每周2次巡查,内容包括信号灯、(含太阳能黄闪灯)、信号机、车辆检测器及馈 线、信号灯具(含太阳能)、电控箱及不间断电源、管线、灯杆、检查井、倒计时器、语音提示桩、美化栅栏等设施,同时检查各类机柜的外观。对巡查中所发现的信号控制灯系统及附属设施运行存在问题(特别是安全问题)的要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对损坏的信号灯控制系统及附属设施及时进行修复并做好维修记录。巡查 具体要求如下: 信号灯杆安装牢固、垂直,紧固件无松动。机动车信号灯具显示面正对所控制的机动车道,人行横道信号灯具显示面应正对人行横道。信号灯杆、配电箱、机箱等无破 裂,无变形,机械强度满足要求。信号灯壳无破裂,无变形,显示单元亮度符合最新国标要求,无部分缺显现象,信号灯完好率保持100%。 信号 机内电路板、外接线路及其它配件无松动或接触不良现象;机箱内照明灯、机箱防盗设施必须完好,信号机的手动控制部件、感应部件必须完好有效;确保控制方案 无降级;机箱内液晶显示板显示正常。检查井盖必须完好,检查井内地下管道口两端必须封口,避免鼠虫、淤泥等进入,造成管道堵塞损坏。手孔井如果出现坍塌、低于路面或高于路面(无论是不是道路改造导致的)都要及时重建手孔井,确保手孔井完好并与路面平齐。 信号灯与信号机之间的电缆应采用一灯一 线的连接方式,电缆中间无接头,电缆颜色要与灯具颜色对应连接,电缆在灯具端和信号机端连接牢固,电缆线在信号机端要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编号。对被盗窃、短路、断线、老化、绝缘不符合要求的电缆应及时及时修复或更换,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包括架高空线的人工及线缆材料费)。 路口所有信号灯杆及信号机箱外壳必须接地良好,符合要求。路口信号灯和高空标志牌有树木或其他障碍物遮挡视线时,应马上进行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对电源接电点进行检查。对路口电源接电点不符合永久接电要求的,应上报采购人,并协助采购人申请安装及时通电。对巡查中发现质量已不满足使用要求的信号灯设施(如灯杆、灯具)应及时更换并上报采购人。 对已安装在路口但长期不使用的信号灯设施、路口改造后暂时不用的信号灯设施,设施改造工程更换的信号灯设施,按采购人要求拆回仓库存放。 (21)抽查和巡查报告。中标人应主动配合采购人对路口信号灯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中标人应定期提交系统性与日常例行巡查的报告及合理化建议。 (22)特殊任务巡查。依照采购人要求和指 定的路线进行信号灯控制系统及附属设施的巡查,确保路口信号机方案、手控、信号灯等运行正常,并根据需要安排保障点,进 行路口保障工作。在执行特殊任务巡查中,中标人及其人员必须严守秘密,为了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中标人必须备有足够执行特殊任务巡查用的设备、工程车及技术人员,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并及时修复(在执行特殊任务巡查中如遇其它接警工作,需上报采购人领导以协调完成特殊任务巡查与接警的抢修工作)。参与特殊任务巡查的中标人及其人员必须加强责任心,做好保密工作,要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23)专项排查。中标人应服从采购人的要求,在采购人要求合理的时限内完成任何形式的全市信号灯专项排查。如电源排查、黄灯排查、管线排查、灯具数量排查等等。 (24)维护更换要求。中标人应及时更换老旧、安全性不足、故障率过高等已不符合使用要求的所有信号灯相关设备,如信号灯具、管道、交通信号灯杆件及配套基础建 设、机柜、接线手孔井建设、防盗报警配电箱及配套基础安装、交通信号机及配套基础安装、UPS不间断电源(含4节配套蓄电池)、光端机安装、以及道路开挖及修复(修复不含路面沥青层)。维护更换中所需工具及相关零配件(包括线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使交通信号灯及附属设施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25)保洁内容及要求。每半年一次或根据采购人要求不定期对信号机、配电箱和信号灯具清洗和保养,做到信号机内部和外观、灯具外壳、背板、遮阳罩、倒计时器、杆 件、机箱等无污物,灯壳内无积水,保证信号灯亮度符合要求。清洗保养工作不得造成交通阻塞,清洗保养工作时间应避开交通高峰期,服从执勤民警的现场指挥。每周对所有路口配电箱、信号机箱、电子警察主机柜、灯杆等的涂抹和张贴小广告 进行一次全面清除,对小广告应进行拍照汇总后上报采购人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封号。每周对采购人指 定的城区主干道以及二环路沿线路口配电箱、信号机箱、灯杆等的涂抹和张贴小广告进行清除,对小广告应进行拍照汇总后上报采购人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封号。对媒体、群众、采购人发现的小广告要立即清除。按照采购人要求对需要油漆的信号灯相关设备进行一次油漆(每个区一年至少完成40个路口的信号灯箱柜和美化栅栏油漆)。 (26)内业、档案内容及要求。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善更新信号灯管理控制平台等后台管理软件的数据,实现设备管理、维护记录、值班记录、配时方案的管理、统计、查询、分析等功能。应在中 标 后一个月内制定经采购人批准的日常维护、巡查、建设、特殊任务(含警卫保卫)等管理细则。应在中 标 后一个月内建立涉及维护范围内所有交通控制设备包括信号灯、信号机、太阳能信号灯含黄闪、倒计时器、配电箱、UPS、杆件、管道、线路、路口渠化图等的各类详细信息档案(包括厂家、品 牌、型号、生产时间、安装时间、维护记录等),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对所有设备进行统一编号后录入到系统中实现系统化管理。每日应将信号灯日维护记录(内含故障分类表、统计分析表)和配时方案修改下发记录在指 定时间内报送采购人,并作每周、每月、季度、半年、全年的统计分析报告在指 定时间内报送采购人。每月的25日报送:通过系统导出的路口设备建档总表(内含信号机分类表、信号灯分类表、区域分布表);路口配时方案修改记录;路口信号灯线编号 变更表;路口车道及设施位置示意图;检测器分布表;备板备件出入库报表等招标方要求的表)、信号灯路口交通信号配时运行情况和优化建议、信号灯相关设备运 行情况和更换建议。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27)中标人应每季度对市区所有交通信号灯路口设备的运行及安全性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加盖单位公章报送采购人,同时还需报送一份年综合分析报告。维护期间,中标人对市区信号灯所有设备的运行安全负一切责任。 (28)因道路扩、改建和维修开挖等原因影响到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及附属设施正常使用时,中标人应主动派人到路口了解设施损坏或要进行迁移的情况,并先行修复,同时及时向采购人汇报施工对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及附属设施造成的影响,代表采购人向施工单位交涉,移交管养和追讨损坏补偿的费用。 (29)中标人配合采购人对新建或重新改造的路口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及附属设施按招标文件进行接收。如不符合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质量要求的,及时向采购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30)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路口间信号机迁移以及信号机基础制作。若道路改造后管道重新布设,中标人应进行管线重新铺设穿线,所有费用(材料和工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1470000

合同履行期限: 以招标文件交付时间为准。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4:
合同包预算金额:970000元
投标保证金:194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4-1 C1302-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晋安区信号灯社会化维护 1(项) (1)本次项目维护采用包干制,包括所有信号灯相关设备设施的维护和更换,在维护期间所需的所有费用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由采购人统一建立信号灯接警中心,各合同包中标人安排值班员专门接收接警中心指令并实时下发任务单,在各区建立相应数量的巡查和抢修维护组,并按照采购人要求的地点在城区定点值守,每个维护组需配备一整套完整的维护工具搭建维护子平台,实时接受呼叫中心下派的任务单,及时开展维护工作并及时反馈。呼叫中心通过管理平台的定位实时监管整个维修工作。 (3)中标人所有工作人员在日常维护工作期间,应统一制式着装,随时接受采购人下达的保障工作和维护工作,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内务卫生。 (4)维护的及时性。中标人接到接警中心指令后应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开展维护,修复时间原则上不得长于30分钟。 (5)维护的完整性。采购人将随时通过维护管理系统对维护工作进行抽查,必须有全面完整的实际维护记录;采购人将按合同规定的维护任务要求对各项维护结果进行合格性抽查;采购人将按合同规定的维护任务,随时抽查巡检记录与维护结果或根据投诉、来件反应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突击性检查。 (6)维护的可靠性。在技术上对各项维护工作必须做到有所保证。系统同一部位发生同一性质的技术性故障的修复,一天内反复出现不得超过2次。 (7)维护的安全性。除保证维护设备的安全运行外,中标人必须具备有相应资质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工程施工相关规范要求进行现场作业,内场外场维护巡查的所有安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现场作业时必须着反光背心,高空作业参与人员(包括司机)必须戴安全帽,维护施工前必须按规定设置施工围挡及反光路锥,必须随时保证交通信号设备安装、接线及维修后的现场安全性等处理,中标人未按照以上要求保障维护安全性地,自身负责承担在维护期发生的伤亡、财产损失等其它经济、法律责任和安全责任。并且,在维护服务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全部由中标方负责,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维护的准确性。对各项维护工作必须做到判断准确、统计准确、参数设置合理等,对因错误处理故障造成相关损失的,中标人应照价赔偿,造成重大事故或致使道路瘫痪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并承担因违约造成采购人的损失。 (9)维护的主动性。中标人在开展具体巡查维护工作中,应加强主动巡查和及时维护,同时做好系统录入。无论什么原因(含施工、事故、人为故意)导致的信号灯任何故障,中标人都必须主动按照及时、完整、可靠、安全、准确的原则无条件进行维护。 (10)维护的保证性。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必须将办公场所、仓库以及停车场所设置到位。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配齐维护班组和相关人员。在日常维护过程中,中标人必须始终保证交通信号系统日常的正常运行,任何时 候(含周末和节假日)全天24小时维护组数量不得少于合同要求。另外,在维护过程中,信号机相关配件发生故障时,若相关配件使用年限超过3年的必须更换为新的。 (11)中标人必须及时录入所有维护信息。同时,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负责做好信号机前端及后台的升级工作。 (12)所有维护车辆在没有出警情况下均必须在采购人指 定地点待命。 (13)外场交通信号灯系统巡查和维护。保障交通信号灯系统(包括信号机、信号机系统时间、信号灯具、信号灯杆、信号灯基础及接地、车辆检测器及馈线、倒计时器通 讯连接、信号灯电缆、电源连接、路口各类管道、缆线、检查井、光纤连接、语音提示桩等附属设施)和太阳能黄闪灯的设置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特别是遇到管道堵塞情况,中标人应疏通管道,实在无法疏通的情况应先采用飞线方式保障信号灯正常运行,并于第二天及时疏通管道,实现缆线下地,路面修复,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14)中心交通信号灯管理控制系统维护。保障交通信号灯管理控制相关系统之间的链路、与路口信号机之间的链路(光纤、光端机、网线)、与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平台的链路、其它属于信号灯方面的链路,以及信号灯管理控制平台各项功能运行正常,发现问题时应负责修复处理,无法自行处理的应及时协调相关单位解决。对所有后台信号灯相关的链路运行情况进行每日巡查并填写巡查日志,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或协调相关单位进行修复。以上巡查发现的问题,中标方应当场采取措施,及时排除问题,若因条件限制,不能当场处理的立即上报采购人,并立即采取防护措施,如无检查发现或发现后未采取防护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中标人负全部责任。 (15)建立24小时值班抢修制度。为了保证抢修工作的顺利进行,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备有值班电话、值班人员以及值班抢修小组24小时待命(不分节假日),并做好详细的值班记录。对抢修过程中需实施对交通通行有较大影响的措施时要事先征得大队领导的同意方能开工,联系不上大队领导且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可能导致严重交通堵塞的可以先行施工,但事后须及时向大队 领导汇报,并依据现场照片补办任务单。对于损坏的交通设施,中标人须将现场进行照相经责任民警确认作为工程的结算依据,如无相片、责任民警作为依据的,不 能进行工程结算,其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发现信号机或部分部件被盗、被人为破坏时,需第一时间报警,并安排维修人员完善和修复,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人应安排值班员24小时在实时监测采购人指 定的相关系统,遇到任何连接故障或系统自动报警情况的,应立即组织人员排查抢修,保障所有数据通讯正常和路口交通信号灯运行正常。 (16)入库要求。按照采购人维修备品仓库管理制度的要求,根据维护需要,中标人可向采购人仓库领取备用品,同时办理出入库登记造册手续。对于维修后的故障件及拆除回来的各类交通设施,中标方要及时向采购人办理仓库出入库登记造册手续。 (17)建立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制度。因自然灾害(如台风、电力故障等原因)可能引发路口交通设施受损和路口路段的交通堵塞严重的事件,中标人必须制定一套完整的预防及处置方案;抢修抢险先保证重点区域,重点保障重要路口路段。 (18)配时方案管理、制作、下发和数据统计。中标人应通过系统管理所有路口交通信号灯配时方案,支持采购人进行配时方案制作,通过系统或到实地独立下发配时方案。 (19)系统性巡查。每月应按计划完成服务范围内所有交通信号灯路口进行不间断巡查,并将计划报采购人。中标人必须每天安排除正常维护人员外不少于1辆巡查专车和一定的人员进行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中标人应完成采购人制定的每日、每周必须巡查的路线的巡查工作。同时,中标方人每日安排1名计算机工程师对交通信号灯管理与控制平台及相关子系统进行故障轮巡,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或协调其他单位进行修复。 (20)外场巡查。中标人每天要对采购人制定的纵横干道进行巡查,其他路口应完成至少每周2次巡查,内容包括信号灯、(含太阳能黄闪灯)、信号机、车辆检测器及馈 线、信号灯具(含太阳能)、电控箱及不间断电源、管线、灯杆、检查井、倒计时器、语音提示桩、美化栅栏等设施,同时检查各类机柜的外观。对巡查中所发现的信号控制灯系统及附属设施运行存在问题(特别是安全问题)的要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对损坏的信号灯控制系统及附属设施及时进行修复并做好维修记录。巡查 具体要求如下: 信号灯杆安装牢固、垂直,紧固件无松动。机动车信号灯具显示面正对所控制的机动车道,人行横道信号灯具显示面应正对人行横道。信号灯杆、配电箱、机箱等无破 裂,无变形,机械强度满足要求。信号灯壳无破裂,无变形,显示单元亮度符合最新国标要求,无部分缺显现象,信号灯完好率保持100%。 信号 机内电路板、外接线路及其它配件无松动或接触不良现象;机箱内照明灯、机箱防盗设施必须完好,信号机的手动控制部件、感应部件必须完好有效;确保控制方案 无降级;机箱内液晶显示板显示正常。检查井盖必须完好,检查井内地下管道口两端必须封口,避免鼠虫、淤泥等进入,造成管道堵塞损坏。手孔井如果出现坍塌、低于路面或高于路面(无论是不是道路改造导致的)都要及时重建手孔井,确保手孔井完好并与路面平齐。 信号灯与信号机之间的电缆应采用一灯一 线的连接方式,电缆中间无接头,电缆颜色要与灯具颜色对应连接,电缆在灯具端和信号机端连接牢固,电缆线在信号机端要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编号。对被盗窃、短路、断线、老化、绝缘不符合要求的电缆应及时及时修复或更换,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包括架高空线的人工及线缆材料费)。 路口所有信号灯杆及信号机箱外壳必须接地良好,符合要求。路口信号灯和高空标志牌有树木或其他障碍物遮挡视线时,应马上进行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对电源接电点进行检查。对路口电源接电点不符合永久接电要求的,应上报采购人,并协助采购人申请安装及时通电。对巡查中发现质量已不满足使用要求的信号灯设施(如灯杆、灯具)应及时更换并上报采购人。 对已安装在路口但长期不使用的信号灯设施、路口改造后暂时不用的信号灯设施,设施改造工程更换的信号灯设施,按采购人要求拆回仓库存放。 (21)抽查和巡查报告。中标人应主动配合采购人对路口信号灯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中标人应定期提交系统性与日常例行巡查的报告及合理化建议。 (22)特殊任务巡查。依照采购人要求和指 定的路线进行信号灯控制系统及附属设施的巡查,确保路口信号机方案、手控、信号灯等运行正常,并根据需要安排保障点,进 行路口保障工作。在执行特殊任务巡查中,中标人及其人员必须严守秘密,为了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中标人必须备有足够执行特殊任务巡查用的设备、工程车及技术人员,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并及时修复(在执行特殊任务巡查中如遇其它接警工作,需上报采购人领导以协调完成特殊任务巡查与接警的抢修工作)。参与特殊任务巡查的中标人及其人员必须加强责任心,做好保密工作,要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23)专项排查。中标人应服从采购人的要求,在采购人要求合理的时限内完成任何形式的全市信号灯专项排查。如电源排查、黄灯排查、管线排查、灯具数量排查等等。 (24)维护更换要求。中标人应及时更换老旧、安全性不足、故障率过高等已不符合使用要求的所有信号灯相关设备,如信号灯具、管道、交通信号灯杆件及配套基础建 设、机柜、接线手孔井建设、防盗报警配电箱及配套基础安装、交通信号机及配套基础安装、UPS不间断电源(含4节配套蓄电池)、光端机安装、以及道路开挖及修复(修复不含路面沥青层)。维护更换中所需工具及相关零配件(包括线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使交通信号灯及附属设施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25)保洁内容及要求。每半年一次或根据采购人要求不定期对信号机、配电箱和信号灯具清洗和保养,做到信号机内部和外观、灯具外壳、背板、遮阳罩、倒计时器、杆 件、机箱等无污物,灯壳内无积水,保证信号灯亮度符合要求。清洗保养工作不得造成交通阻塞,清洗保养工作时间应避开交通高峰期,服从执勤民警的现场指挥。每周对所有路口配电箱、信号机箱、电子警察主机柜、灯杆等的涂抹和张贴小广告 进行一次全面清除,对小广告应进行拍照汇总后上报采购人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封号。每周对采购人指 定的城区主干道以及二环路沿线路口配电箱、信号机箱、灯杆等的涂抹和张贴小广告进行清除,对小广告应进行拍照汇总后上报采购人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封号。对媒体、群众、采购人发现的小广告要立即清除。按照采购人要求对需要油漆的信号灯相关设备进行一次油漆(每个区一年至少完成40个路口的信号灯箱柜和美化栅栏油漆)。 (26)内业、档案内容及要求。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善更新信号灯管理控制平台等后台管理软件的数据,实现设备管理、维护记录、值班记录、配时方案的管理、统计、查询、分析等功能。应在中 标 后一个月内制定经采购人批准的日常维护、巡查、建设、特殊任务(含警卫保卫)等管理细则。应在中 标 后一个月内建立涉及维护范围内所有交通控制设备包括信号灯、信号机、太阳能信号灯含黄闪、倒计时器、配电箱、UPS、杆件、管道、线路、路口渠化图等的各类详细信息档案(包括厂家、品 牌、型号、生产时间、安装时间、维护记录等),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对所有设备进行统一编号后录入到系统中实现系统化管理。每日应将信号灯日维护记录(内含故障分类表、统计分析表)和配时方案修改下发记录在指 定时间内报送采购人,并作每周、每月、季度、半年、全年的统计分析报告在指 定时间内报送采购人。每月的25日报送:通过系统导出的路口设备建档总表(内含信号机分类表、信号灯分类表、区域分布表);路口配时方案修改记录;路口信号灯线编号 变更表;路口车道及设施位置示意图;检测器分布表;备板备件出入库报表等招标方要求的表)、信号灯路口交通信号配时运行情况和优化建议、信号灯相关设备运 行情况和更换建议。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27)中标人应每季度对市区所有交通信号灯路口设备的运行及安全性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加盖单位公章报送采购人,同时还需报送一份年综合分析报告。维护期间,中标人对市区信号灯所有设备的运行安全负一切责任。 (28)因道路扩、改建和维修开挖等原因影响到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及附属设施正常使用时,中标人应主动派人到路口了解设施损坏或要进行迁移的情况,并先行修复,同时及时向采购人汇报施工对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及附属设施造成的影响,代表采购人向施工单位交涉,移交管养和追讨损坏补偿的费用。 (29)中标人配合采购人对新建或重新改造的路口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及附属设施按招标文件进行接收。如不符合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质量要求的,及时向采购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30)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路口间信号机迁移以及信号机基础制作。若道路改造后管道重新布设,中标人应进行管线重新铺设穿线,所有费用(材料和工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970000

合同履行期限: 以招标文件交付时间为准。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描述: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还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包2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描述: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还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包3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描述: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还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包4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描述: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还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无),按照最后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无),按照最后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无)。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所有合同包)。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2-24 10:45至2021-03-11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3-17 1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59号鼎鑫建筑设计创意园B区4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20号
联系方式:0591-875577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59号鼎鑫建筑设计创意园B区401
联系方式:87578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俊雄
电   话:8757802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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