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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华中院基建实验车间二次装修及智能化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1-29 来源:浙江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

 

 

项目概况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华中院基建实验车间二次装修及智能化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9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ZZD-ZBCG-2020110

项目名称: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华中院基建实验车间二次装修及智能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06700

最高限价(元):797257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67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华中院基建实验车间二次装修及智能化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工期6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供应商“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截图(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市[2014]159号)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必须具备有效的B证),且无在建工程;,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29日至2021年02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潜在供应商通过账号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菜单,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磋商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磋商文件浏览)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9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温州市龙湾区文会路19号绿森数字产业园5层5F06、5F08号会议室(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投标现场)。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2月09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温州市龙湾区文会路19号绿森数字产业园5层5F06、5F08号会议室(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投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2、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自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在政采云系统登录填写相关信息后下载磋商文件)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文件在采购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针对磋商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 5、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6、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市府路科技馆行政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戴自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889-62008

质疑联系人:杨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86698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文会路19号绿森数字产业园5层5F06、5F0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温州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897751

质疑联系人:欧茂川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89775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

传 真:/

联系人 :陈先生、马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06788、8852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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