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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都枇杷高铁媒体推介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2021-01-27 来源:福建福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大厅政府采购招标

福州市禧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一都枇杷高铁媒体推介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181]XL[DY]2021001

2、项目名称:一都枇杷高铁媒体推介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协商保证金
1
1-1 广告服务 1项 283000
283000 5660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计划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包1 一都枇杷高铁媒体推介服务采购项目 华铁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特别提示 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须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授权书。【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为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中“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应为手写签字或加盖单位负责人印鉴;“投标人代表签字”应为手写签字。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中“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签字”仅以打字录入方式完成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授权书。)】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是指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1-01-26 19:00;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1-01-29 19:00。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1-02-01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州市福清市石竹街道清宏路2号华欣区一楼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1-02-01 09:00,福州市福清市石竹街道清宏路2号华欣区一楼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清市一都镇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姓名:陈先生

地址:福清市一都镇一都新街7号

联系方法:15960080128

代理机构:福州市禧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周慧云

地址:福州市福清市石竹街道清宏路2号华欣区一楼

联系方法:0591-85969966

福州市禧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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