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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金融中心外环11号楼消防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1-01-22 来源: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招标

 

龙湖金融中心外环11号楼消防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湖金融中心外环11号楼消防工程施工已由郑东新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郑州金融岛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龙湖金融中心外环11号楼消防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湖金融中心外环11号楼消防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21-GC-0075 (JRDWH-GK-ZB-036 )
2.2 项目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副CBD TC3-11地块。
2.3建设规模:龙湖金融中心外环11号楼地上建筑面积:约562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84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4660平方米。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招标范围:
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消防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等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消防广播、疏散通道余压监控、挡烟垂壁、消防巡检柜、防火门监控、气体灭火、灭火器、感温电缆、水泵、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喷头、管道、阀部件、防腐保温、明配管及二次结构墙开槽暗配管、配线、开槽、风机、铁皮风管、消防成本风管、风口、风阀、二次结构开洞等工程施工、调试、检测、验收、保修等所有内容(其中第三方检测由建设单位承担);并报请消防部门验收通过,及与消防工程有关的图审、备案、验收等一切手续、交房后物业人员的消防培训。
2.6计划工期:合同生效后,招标人发出开工令起290日历天。
(注:投标人承诺的工期少于招标人要求的工期时,以其承诺的工期为准,视同其已在投标报价中考虑由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鉴于政府对大气、扬尘管控已成为常态,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此项费用,本合同价已综合包含由于政府对各级大气、扬尘管控导致的工期延长和成本增加,发包人对此不再延长工期和增加费用)。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通过政府主管部门专业验收,达到“中州杯”(省优质工程)标准,并配合总包单位整体工程取得“中州杯”(省优质工程)。
2.8 质保期: 自本栋楼(【11】号楼)整体竣工备案之日起,承包人承担24个月的有责任质量保证。
注: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优于本要求的,以其承诺的质保期为准。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甲级资质;
3.3 拟派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并提供不更换承诺书。
3.4 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5社保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并出具2020年01月至今(不少于连续6个月)在本(分)公司交纳的社会保险金证明(或养老保险);
3.6业绩要求:
3.6.1投标人自2017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完成1项类似项目单项消防工程金额不少于1200万元的合同【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消防验收意见书,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6.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自2017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完成1项类似项目单项消防工程金额不少于1200万元的合同【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消防验收意见书,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中至少须有一项体现项目经理名字,项目经理变更的需提供变更证明材料】;
3.6.3 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可重复。
3.7 财务状况:①投标人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②提供2019年10月以来连续12个月的完税证明;
3.8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需提供承诺书);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通过“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投标人须按以上查询方式提供网站查询页,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9单位总经理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的不同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需提供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类似项目:指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办公楼等)或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或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或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或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或公共交通建筑(如高铁站、地铁、机场等)或城市综合体项目(含写字楼、商业、酒店、住宅)的建筑工程。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 22日至2021年1月 28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PBidder)”,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河南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开通了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功能,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交易主体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的,可通过以下链接(http://xaca.hnxaca.com:8081/online/ggzyApply/index.shtml)在线办理,点击交易中心登录入口自助绑定。企业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71-96596,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371-67188807 、400998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转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转账时备注投标人名称(可以是单位简称)+招标编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18日10时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B 区第 十二 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
5.3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http://zzggzy.zhengzhou.gov.cn/ )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 CA 密钥和企业 CA 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和.nZZ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 CA 密钥;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说明:1、投标人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zzggzy.zhengzhou.gov.cn/ )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郑州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郑州版)”)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金融岛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普惠路56号海汇中心6号楼新发展大厦18层
联 系 人:范先生
电 话:0371-55116985
邮 箱:jrdfzcb@163.com
传 真:0371—5511 6985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809室
联 系 人:蔡先生 赵女士
联系电话: 0371-65928032
电子邮箱: a65928032@126.com
监督单位:郑州市郑东新区建设环保局
地 址:郑东新区龙湖中环路与龙翔二街交叉口东北角金融智谷2号楼14楼
电 话:0371—6717 9995
传 真:无
电子邮箱: jshbjhyg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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