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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平台部分建设)

2021-01-19 来源:辽宁省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2020-210600-65-01-10926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丹东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平台部分建设) 已由 丹发改审批字【2020】152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中共丹东市委政法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核准意见 丹招核准字【2018】1号文件 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丹东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平台部分建设)

2.建设地点: 丹东市境内

3.资金来源:申请中央补助资金和自筹

4.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共享总平台、综治分平台(共享分平台)、安全系统。

4.1共享总平台

丹东市新建全市共享总平台1套,系统可满足50000路视频接入,6000路视频共享,200路视频智能解析,建设各类服务器34台。

4.2综治分平台

丹东市新建视频接入平台1套、9+X应用系统1套,满足各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使用;市、区(县)、街道、村(社区)配置综治业务终端合计968台;丹东市综治中心按照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建设,市综治中心建设300寸大屏1套、区(县)建设300寸大屏一套、150寸大屏2套、乡镇(街道)建设65寸显示屏58套。市本级综治中心扩容视频会议系统中心控制设备1套;各区县扩容视频会议系统中心控制软件6套;乡镇新建视频会议系统85套。

4.3安全系统

项目按照等保三级测评和系统风险评估进行建设。共享总平台与公安总平台,共享平台与综治分平台间新建边界防护平台,实现与公安总平台、综治分平台横向间的视频资源和结构化数据安全。平台建设边界安全交换系统2套,安全边界包括安全隔离网闸、集控探针、防火墙、入侵防护、视频安全审计系统。综治分平台新建出口防火墙2套、IPS授权2套、web防火墙2套、运维审计系统1套、漏洞扫描系统1套、数据库审计1套、综合日志审计平台1套。

5.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6.工期:9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及以上]或者[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截止时间:自2021年1月18日起至2021年1月25日止(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超出此期限,一律谢绝领取。

2. 领取方式:线上发售。

3. 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2)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工作已满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4)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

(5)近两年(2018年度、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具有带防伪标识或二维码正本、2019年12月至今新成立企业除外);

(6)企业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应交税费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2020年新成立企业除外);;

(7)投标单位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法律纠纷(重大法律纠纷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无行贿记录、无受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记录等承诺书(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注:潜在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上述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443568607@qq.com,发送电子邮件后请与代理机构联系,邮件请注明标题:“领取 丹东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平台部分建设) 招标文件”,并注明潜在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在资料审查通过后,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由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放招标文件。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万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 2 021年 2 8 13 :30时(北 京时间)。

2.开标地点: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招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特别提示:

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请统一从 丹东市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正门一楼 出入。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到达 丹东市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正门一楼 大厅出示身份证、登记个人信息并接受测温检查,自行至开标现场。
每个项目只允许投标人授权代表1人参加开评标活动,开标期间须保持1米以上间距分散就座,投标人须全程佩戴口罩,加强个人防护。
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投标单位承诺书》,如未提供,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按要求认真填写《投标单位承诺书》,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中心工作人员。《投标单位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内后附格式1。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项目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招标公告。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共丹东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

联 系 人:尹先生

电 话:0415-2131977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2-9(丹景俪城)

联 系 人:李女士、范女士

电 话:0415-311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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