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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太湖新区“智慧城市”大数据应用平台系统集成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12-31 来源:浙江湖州市招投标网集中采购

项目概况

南太湖新区“智慧城市”大数据应用平台系统集成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注册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后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www.zcygov.cn/ )进行申请。申请通过后请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或者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月 12日09:00(北京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CS2020-006

财政审批编号:湖南太湖采[2020]5134号

项目名称:南太湖新区“智慧城市”大数据应用平台系统集成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000万

实施期限:2021年4月底前完成平台搭建

服务期:3年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时间 至 响应截止时间

方式:网上在线申请。注册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后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www.zcygov.cn/ )进行申请。申请通过后请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或者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下载。

磋商保证金:不缴纳

售价:免工本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方式

截止(磋商)时间: 2021年1月12日09:00(北京时间)

方式: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响应,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不需要参加现场响应和开标。

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3、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电子响应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平台帮助文档视频材料:“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视频-供应商”。

4、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5、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邮寄形式)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响应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EMS接收人:张女士 电话:0572-2220020

邮寄地址: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2楼238室。

6、供应商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规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是指:供应商按本项目磋商公告要求向集中采购机构申请获取磋商文件通过后下载磋商文件。

7、响应答疑时间: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1年1月8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电邮)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一次性提出,集中采购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电邮)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

9、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s://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湖州市红丰路1366号

联系人:燕先生 联系方式: 0572-2116731

质疑函接收人:燕先生

联系方式:0572-21167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2楼

质疑函接收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572-2220019 传真:0572-2220061

邮箱:zfcgfzx@huzhou.gov.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先生 电话:0572-2220018

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何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215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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