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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公安厅一体化采集设备及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0-12-29 来源:西藏政府采购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委托,对一体化采集设备及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2021年1月5日前在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招标部(拉萨市柳梧新区空港花园酒店一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藏财采【2020】1072

项目名称:一体化采集设备及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4601.00万元。

最高限价:

一标段(一体化采集设备及系统升级建设):人民币4531.00万元;

二标段(监理):人民币40.00万元。

采购需求:

一标段;手机信息采集仪、声纹采集仪、虹膜采集仪、足迹采集仪等(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第一标段相应的监理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签订要求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本项目施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2.1、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2.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2.5、按照《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123号)规定,落实支持绿色、环保包装政策。

2.6、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2.7、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5日,上午10:00—12:30;下午15: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时间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拉萨市柳梧新区空港花园酒店一楼)。

方式:现场获取(不接受电邮)

售价:

第一标段:人民币850.00元,售后不退。

第二标段:人民币20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1. 单位介绍信;

2.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范围);注:获取招标文件时留单位介绍信及法人授权书原件,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ert.gov.cn)查询的行贿犯罪纪录,且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时间之内。(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

注:以上材料清晰版本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单位鲜章(公章),获取招标文件时一并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原件备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1月18日9:30-10:00(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地点: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拉萨市柳梧新区空港花园酒店一楼)(逾期未提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依照资格条件要求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核的具体标准及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七、采购公告公布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公布媒介为《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地址:拉萨市

联系人:高警官

联系电话:180769055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空港花园酒店一楼

联 系 人:李女士、陈女士

联系电话:15889089326、158890829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陈女士

电 话:15889089326、15889082904

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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