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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关于公交警务综合服务中心智能化维护的招标公告

2020-12-08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关于公交警务综合服务中心智能化维护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公交警务综合服务中心智能化维护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9日14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HQ2020-Y-G-033-001

项目名称:公交警务综合服务中心智能化维护

预算金额:1420000.00元

最高限价:1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1、本次采购的维保服务内容包括:

维保服务内容包括:交巡警综合楼智能化系统,停车楼智能化系统,交巡警指挥中心以及网呈会议室。

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服务目标:中标单位要通过各种运维措施保障维护设备及系统的正常运行。当设备发生故障时,中标单位技术人员要及时响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修得,确保招标方系统设备设施能得到及时维护;平时要对设备进行定期的预防性维护,做好系统运行的调优工作,及时发现系统存在的潜在隐患。在日常维保过程中,中标单位可通过视频运维巡查系统等对日常维护进行管理,方便统一指挥调度,保证问题能得到及时处理。

4、服务内容:

4.1中标单位对所有已经出保的设备提供服务期内的设备硬件保修服务,包括对设备的维修或提供设备的备品备件并进行安装调试服务。

4.2中标单位派遣技术人员进行日常服务,排除系统故障,保障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4.3中标单位对整个系统进行定期巡检服务,及时发现设备的损坏或系统的功能异常。

4.4中标单位对整个系统所有设备进行必要的定期保养服务。

4.5中标单位负责视频监控综合应用平台软件的功能维护及软件版本升级。

4.6中标单位对招标方的重大事件和重大活动进行技术支持和现场保障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贰年,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 15日。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信息获取方式:

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操作后,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文件,下载完成。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并打印、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

4、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5、投标文件仍保持原有纸质方式,现场递交;

6、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66605606(郑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7、 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和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各位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投标

8、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9、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9日14点00分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9日14点00分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项:

1、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电话: 0512-66681170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苏州市钟南街389号

联系方式:0512-671686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7号永新大厦1幢8楼

联系方式:0512-651804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雅婷

电话:0512-65180430

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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