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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国际航运大厦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2020-12-01 来源:广州市公共资源建设招标

广州国际航运大厦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 2017-440105-55-03-817361) 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 广州海珑置业有限公司 现对 广州国际航运大厦项目智能化 工程施工进行施工 专业承包 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广州国际航运大厦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项目代码: 2017-440105-55-03-817361

二、 招标单位: 广州海珑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谭工 联系电话: 020-84100185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20-61101333-1867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020-89885682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西区 AH040112地块 。

四、项目概况: 广州国际航运大厦为新建一栋184.5 米的超高层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 95183.2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74532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20651.2 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为 25米。本项目地上共三十七层,地下共五层,地上主 要功能为办公、会议室,指挥中心、职工饭堂等,地下主要功能为地下停车以及相关设备用房等。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 标段划分: 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  

2.1 承包人应保证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全部智能化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各系统的深化设计、材料设备供应、施工、安装、配合相关专业的施工、调试、验收、技术资料提供和技术人员培训及保修等工作),负责向相关部门办理报审报验工作、质监、检验检测机构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及备案。承包内容具体以发包人书面确认的施工图纸、变更文件、工程指令和相关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为准,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对工程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详见技术方案与投标技术要求和工程管理要求。

按本技术要求及图纸所示,提供包括 ( 但不只限于)下列项目:

(1)本项目所有智能化系统工程(信息设施系统包括 综合布线系统、POL网络系统(不含自用办公网络设备系统及软件)、通讯接入系统、电话交换系统(不含程控电话系统及软件)、移动信号覆盖系统、时钟系统、无线对讲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多媒体信息导引与发布系统以及配合背景音乐及紧急广播系统实施 等;安全防范系统包括 安全防范综合管理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防盗报警子系统、一卡通管理子系统、门禁管理子系统(含访客管理)、电子巡更子系统、停车管理子系统等;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包括 楼宇控制系统(含VAV、风机盘管温控器联网控制系统)、智能家居(办公舒适控制)、电梯集中监控及五方对讲系统、能耗管理系统、冷热源群控系统、空气污染物监测系统等;信息应用子系统包括 智能集成管理子系统、访客登记子系统、物业管理与 OA 子系统、公众信息服务与经营门户网站、数据接口等;主机服务器与配套工程包括 通用服务器和存储、主机/机房工程 / 防雷接地及 UPS子系统(不含 29楼 IT机房智能机柜系统) 、管道及桥架工程子系统、应急指挥与生产调度中心(不含液晶拼接屏及相关配套设备 及软件)及会议系统(不含视频会议终端主机)、消防物联网等)。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质量、进度、安全文明以及深化设计、供货、运输、安装、测试、调试、第三方检测及其出具检测报告(除验收规定必须由甲方委托第三方单位检测外) 验收、报验、试运行、培训、维护和交付使用、竣工验收后二年期质保与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2)本项目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深化设计(含与机电、装修、泛光、电梯、景观等各专业分包的配合),所有深化图中与招标图不一致的地方须云线标注并提供书面说明,深化图须经设计、业主审核确定后提供正式施工图。

(3)本项目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设备(含材料设备样板)与材料的供应及其运输、包装、现场仓储、保管、安装、测试、调试。

(4)各系统及应用软件开发(含满足达到业主及使用方要求功能的二次开发)、设备安装、布线施工(包括线管及线槽的施工)和电气、通信接线等。

(5)控制室、智能化机房的装修、照明、配电、配线、接地防雷等机房工程内容。

(6)智能化系统工程的配电、防雷与接地设备与材料的供应与施工。

(7)完成绿建三星认证中的有关工作。

(8)系统测试、调试以及与相关专业及系统的联调。

(9)系统正式移交业主之前的试运行和系统维护。

(10)技术培训和系统正式移交后的技术服务与支持,提供各系统简要操作说明书(智能化承包单位自行编写)。

(11)编制系统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12)上述工作所需的附件、工具、备品备件、资料的提供。

(13)本项目全过程应用 BIM 技术,承包人需具有BIM技术的应用、管理能力及承担相关费用。

(14)《广州国际航运大厦项目智能化 工程 技术方案及技术要求》、《广州国际航运大厦项目智能化工程应急指挥与生产调度中心及会议系统专项设计方案》、《广州国际航运大厦项目智能化工程专项设计方案配置清单 ( 不含会议系统)》、《广州国际航运大厦项目智能化工程应急指挥与生产调度中心及会议系统配置清单》、《广州国际航运大厦项目智能化工程设计任务书》、《广州国际航运大厦项目智能化工程管理要求》、《广州国际航运大厦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界面内容一览表》、《广州国际航运大厦项目智能化工程设计图纸》。

2.2 专业工程管理和配合服务的工作:

(1)中标人作为专业分包人纳入总承包人的管理,服从总承包人的协调管理,配合总承包人做好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验收等方面的工作。在总承包人的总体协调管理下,做好与其他各专业单位的交叉施工与协调管理工作,按各专业工种界面做到有序施工。

(2)中标人施工用水、用电与施工总承包单位间界面见附件 7 《技术标准和要求》。

3.招标规模: 广州国际航运大厦为新建一栋 184.5 米的超高层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 95183.2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453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20651.2 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为 25 米。本项目地上共三十七层,地下共五层。

4.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 42243650.01 元。

六、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  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含本日): 20201210000 分 至 202012211000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201210000 分 ;

截止时间: 202012211000 分 。

3.开标开始时间: 202012211000 分 。

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 . 投标人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 一经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相应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机电工程 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15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 [2016]226号 )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 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1、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

2 、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 . 投标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 网页截图 。

8.投标人自 2016 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 中标价大于或等于 12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施工专业承包工程 )。

注: 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业绩库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或建筑智能化工程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 )。

(2)技术指标(中标价大于或等于 1200 万元)需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3)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和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

(4)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2573750.html )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

13. 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 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 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3 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 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 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 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海珑置业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020-84100156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路 308号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

十九、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 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 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 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 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 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招 标 人: 广州海珑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2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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