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交集团智能票箱项目建设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KGSF(ZB)-20203777
1.招标条件
公交集团智能票箱项目建设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公交集团智能票箱项目建设;
2.2供货地点:项目地点;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全部安装、交付使用;
2.4招标控制价:4988.3万元;
2.5招标范围:详见货物清单(含公共交通智能票箱主机2500台,公共交通智能票箱分段计费子机300台);
2.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
3.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合格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3.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统一信用代码;
3.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必须具有所报项目经营能力,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①2017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③2019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企业信誉良好,无行贿犯罪行为,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须提供信用中国网上信用记录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供应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网上查询截图加盖公章证明。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近三年(2017、2018、2019)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获取、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0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财经报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深圳街587号四楼招标部
联系人:陈工
电话:17743117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