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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视频图像证据综合应用平台招标公告

2020-10-28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视频图像证据综合应用平台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视频图像证据综合应用平台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系统中用CA报名后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7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视频图像证据综合应用平台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YX2020-G-043

项目名称:视频图像证据综合应用平台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伍拾万元整(¥350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伍拾万元整(¥3500000.00)

采购需求:

1.建设背景: 2018年7月20日,为科学应对检察信息化遇到的新问题,进一步细化《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智慧检务建设的意见》第二阶段工作任务,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全国检察机关智慧检务行动指南(2018-2020年)》,进一步完善智慧检务建设顶层设计工作,指明检察信息化工作发展方向。

明确了智慧检务建设目标是到2020年底,全面构建应用层、支撑层、数据层有机结合的新时代智慧检务生态,助力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强调要以需求为导向,统筹研发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工作中的应用,持续提升检察办案质效;指出要加强与政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资源共享,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审查和审查监督信息共享、刑事审判和刑事审判监督信息共享等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普通刑事案件信息、民事案件信息、行政执法和行政案件信息、减刑假释信息等数据共享;以及提出建设包括检察人员库、组织机构库、法律文书库、数字图书馆、案例库、检务知识库、检务语音资源库、视频图像资源库、涉及全国信访数据库等基础资源库的要求,涵盖各检察业务、各诉讼阶段的检务大数据资源库。

近年来,社会治安视频监控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提高城市公共事业和社会治安动态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前期建设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制约了视频资源的共享和应用业务的整合。而深度挖掘视频图像技术在刑事案件审查中的潜能,充分发挥视频技术在办案中的需求也日益变得更加迫切。

2.项目目标:本视频图像综合应用系统项目,建立以视频审查实战及视频分析检索为核心的视频类证据审查技术体系,推动视频证据审查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应用发展。建立以影像分析、人像鉴定为核心的视频物证体系,以精准化影像分析、指向化人像鉴定、结构化归类存档、智能化类案串并、物证化溯源倒查应用等技术为支撑,从根本上推动涉案视频图像应用 整体工作迈向规范化、法制化、系统化,从而更好地服务办案实践。

3.免费维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提供1年免费维护服务。

4.交付期限: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

5.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6.验收要求:项目工作内容、要求得到实现,本项目中如有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的,按照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进行竣工、质量验收;没有的,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中标单位的承诺进行竣工、质量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日。

2.地点:CA网上报名。

3.方式:

(1)申领CA。

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

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供应商”,选择CA锁登录,插入CA证书登录后报名(按项目名称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

(4)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开标时间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5)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00-998-0000(技术人员);0512-69820825(中心)

软件客服QQ:805640413,864274166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7日9:30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7日9:30

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相关事宜:

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本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1038号

联系方式:0512-69828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A-B座

联系电话:0512-68364647、68361806*8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详、金健

电话:0512-68364647、68361806*8002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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