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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消防配套设施工程

2020-10-26 来源:山东枣庄市政府工程招标
 

一、招标条件

枣庄市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消防配套设施工程已经由枣庄市·市中区备案。招标人为枣庄市公安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枣庄市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消防配套设施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枣庄市市中区北安路10号

2.工程规模:枣庄市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消防配套设施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3704022010230001001001
枣庄市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消防配套设施工程
山东省枣庄市本级枣庄市公安局机关枣庄市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消防配套设施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容。
3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资质条件: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分解后响应、报价。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格: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其他要求: (1)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 / (2)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施工机械设备配备齐全 (3)其他外省企业应根据鲁建规范[2016]1号关于贯彻建市〔2015〕140号文件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向省住建厅报送企业基本信息。中标后所报项目经理和班子成员必须始终在现场参与管理,不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必须保证有一人在现场。)项目经理及主要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且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兼任任何职务。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7日 09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枣庄市民中心北2区(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枣庄新城民生路西,和谐路东,永兴路南,文体中心体育场北,石榴花玻璃幕墙造型西侧,地下一层)第2开标室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0年10月27日至2020年10月31日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详见本页面右下角“投标流程”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六、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网上电子平台递交。

七、其他说明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枣庄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枣庄市新城区光明大道2277号
地 址:
济南市市中区泺源大街229号金龙大厦主楼11层
 
联 系 人:
韩雪
联 系 人:
谷艳
 
电 话:
0632-3656179
电 话:
0632-3159785
 
传 真:
0632-3656179
传 真:
0632-3159785
 
电 子 邮 件:
1918718441@qq.com
电 子 邮 件:
huabiao063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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