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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智慧停车前端高位视频设备系统建设及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0-10-14 来源: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招标

 

郑州市智慧停车前端高位视频设备系统建设及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市智慧停车前端高位视频设备系统建设及运维服务项目,招标人为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和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智慧停车前端高位视频设备系统建设及运维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QSZB202009007。

2.3项目概况:

2.3.1郑州市智慧停车建设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具有推动作用。为实现停车资源高效利用,有效解决全市停车难的问题,拟对市区约2万个道路路侧停车泊位安装前端高位视频;为保证市区智慧停车系统前端设备型号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实现资金投入的最高性价比,本次前端高位视频设备系统建设及运维服务招标采用“统采分签、购买服务”的模式,招标人(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和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与中标人签订总体采购协议,郑州市市区各区(管委会)的授权单位依据总体采购协议分别与中标人签订具体采购合同。

2.3.2中标人在满足智慧停车需求基础上,优化前端设备技术参数和布点方案,达到借杆为主、立杆少、管理车辆多、效率高、整齐美观的效果,并按照各区(管委会)要求,在指定地点建设前端高位视频设备系统,包括高位摄像头、立杆、横杆、安装、取电、网络、设备调试等工作,使设备满足智慧停车需求,并在运维服务内负责设备的迁移、巡检、维护、管理、更换等工作。

2.3.3在建设期及运维期内的电费、网络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在合同期内停车位数量、区位的动态调整,费用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最终按照计费期内实际车位数量进行结算;在建设期及试运行期内,验收合格前,各区(管委会)不支付费用,投标人将项目建设、运维服务期内的费用综合考虑到综合单价中。系统验收合格后各区(管委会)的授权单位根据《智慧停车前端设备管理考核细则》,在合同约定的基础上依据本辖区实际布设数量和考核结果,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2.3.4运维期结束后,设备所有权归各区(管委会)的授权单位所有。

2.4招标范围:郑州市智慧停车前端高位视频设备系统方案设计、安装调试、系统对接、试运行、验收、运维服务等。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选取1家中标人。

2.6建设期:6个月。

2.7运维服务期:5年。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质量标准、招标人及各区(管委会)具体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智慧停车前端高位视频项目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

3.3 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0月21日,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zsggzy.com/TPBidder/)进入“交易主体登录-工程建设”系统,在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格式*.ZZZF)。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371-67188807、4009980000。

4.2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河南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开通了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功能,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交易主体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的,可通过以下链接(http://xaca.hnxaca.com:8081/online/ggzyApply/index.shtml)在线办理,点击交易中心登录入口自助绑定。如遇使用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0371-96596。

4.3 由于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法在现场交纳招标文件费,故文件费的收取如下: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当天,采用公对公转账或扫描二维码的方式转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账户详见招标文件),转账时备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备注可简写,意思表达清楚即可)。

4.4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通过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zzsggzy.com/)“办事指南”栏目下载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使用安装后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s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需查看的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具体操作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城市管理局、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

联系人:张先生、王先生

电 话:0371-67172892、0371-67185462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265号、郑州市中原区百花里1号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葛女士

联系电话:0371-63225115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监督单位: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265号

联系电话:0371-67182023

传真:无

邮箱: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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