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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凤桥港标准化视频监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9-30 来源:浙江湖州市招投标网集中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 (财政审批编号:临[2020]935号 批准,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南浔区农村水利管理中心的委托,就凤桥港标准化视频监控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GS(采)2020-07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磋商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磋商内容

预算金额

1

凤桥港标准化视频监控项目

1项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25.2万元

五、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1、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9月29日至2020年10月13日(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当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

2、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磋商文件)。

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4、磋商公告附件内的磋商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了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未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投标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下同):2020 年10月23日上午9:30 时(北京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2.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当在2020 年10月23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2.2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允许竞标人提供备份文件。提供备份文件的,须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无效。“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2.3供应商如需提交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可采取下列两种方式递交:

(1)如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邮寄地址为: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常增路438号),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 0572-3705986。邮寄截止时间:投标单位应于2020 年10月22日下午17:00 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截止磋商时间前,招标人由二名人员(一名接收人、一名监督人员)统一负责接收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至专门的监控室,二人均在接收记录单上对数据电子备份响应 文件(U 盘)快递包裹的相关情况签字确认,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

(2)如现场提交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以密封、包装的形式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注:1)供应商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下一条款 (第 3条) 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时, 而 供应商未提供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 ;2)供应商应对 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3)若供应商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关于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要求 及 内容不再适用 。

3.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竞标人自行把握时间),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办理流程详见

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并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

5.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

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

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八、磋商时间:2020 年10月23日上午9:30时

九、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书等有效证明文件以及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未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投标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将不予受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应按照本磋商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磋商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3、本项目开评标会议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请潜在供应商代表自行准备联网的计算机设备、“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开评标会议开始后,应全程关注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的各类通知:在线询标等,及时澄清、响应等,避免逾期无效等情况的发生。

4、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www.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

5、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十一、告知事项:

1供应商可以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佩戴口罩的人员参与开标现场活动,请严格把关。每个供应商一般只能指派1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2、参加投标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一表”,即:身份证、“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APP中申领)、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健康信息登记表必须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如出现隐瞒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将报告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供应商若为省外的,供应商代表在持有“湖州健康码”的同时,须在支付宝APP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

3、“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交易中心,“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现场测量体温高于37.2℃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交易中心参加开标活动;

4、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因路程、卡口防疫检查等因素(注:不得违反国家、浙江省、湖州市等相关规定)。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各供应商提前30分钟到场,确保投标有效。

5、所有进入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十二、业务咨询:

1、采购人名称:湖州市南浔区农村水利管理中心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0572-290979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0572-3705986

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常增路438号

质疑函接收人:孙女士联系电话:0572-370598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572-3026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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