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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9-27 来源:浙江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

 

 

项目概况

瑞安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2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YCG20200926

项目名称:瑞安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瑞安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按磋商文件第三部分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0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

方式:本项目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纸质磋商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2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10月12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线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下载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download/index.html?_=1571637782379)。 2、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 3、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电子招投标全流程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通过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搜索关键字“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或者选择“部门窗口—省财政厅—行政裁决—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点击“在线办理”,即可进行在线投诉。财政部门审查受理、处理决定等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相关文书均在线提交,政府采购投诉供应商明确表示需要邮寄的除外。 5、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6、根据浙财采监〔2012〕11号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已注册并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且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条件的,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可享受《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如小微企业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其所投产品制造商也须满足此规定,方可享受《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 7、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瑞安市万松东路14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57771705

质疑联系人:卓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968938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瑞安市安福路28号三楼

传 真:0577-65802277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纯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57335015

质疑联系人:张晓月

质疑联系方式:0577-6580227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瑞安市财税大楼1505室

传 真:0577-65827570

联系人 :张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5827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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