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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通化市精神病院消防设施维修工程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020-09-04 来源:中国财经报网政府采购

吉林省通化市精神病院消防设施维修工程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项目编号:HY-JLZB-2020-08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化市精神病院消防设施维修工程已由上级部门下达的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化市精神病院消防设施维修工程;

2.2招标项目编号:HY-JLZB-2020-083;

2.3招标范围:消防设施维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4预算金额:人民币32.9753万元;

2.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施工;

2.6建设地点:通化市精神病院;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7年度-2019年度)连续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新办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有经营活动之后算起);

3.42019年7月或之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52019年7月或之后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

3.6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3.7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

3.8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9〕28号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3日至2020年9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通化市蓝爵国际10-1门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0年9月23日上午09时00分;开标地点: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通化市蓝爵国际10-1门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通化市精神病院

地址:通化市新站街欣荣路289号

联系人:刘院长

电话:13404500093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通化市蓝爵国际10-1门市

联系人:叶庭胤

电话:15943582618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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