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 | 烟台市环境监控中心 |
公示期限 |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2020年8月23日止。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烟台市环境监控中心加装车载远程在线监控采购需求公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烟台市环境监控中心加装车载远程在线监控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按照财库〔2019〕9号文、财库〔2011〕181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符合国家、山东省、烟台市等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相关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相关标准。 其他标准:无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详见附件 安全要求:详见附件 技术规格:详见附件 物理特性:详见附件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详见附件 完成时间:2020年11月30日前每名中标人按要求完成2000辆监控数据 设备维护时间:保证车载排放诊断系统远程监控终端(含烟感设备)自加装之日起五年内稳定运行及数据上传至烟台市平台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服务效率:详见附件 六、验收标准: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验收,符合国家、山东省、烟台市等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发布人:烟台市环境监控中心 发布时间:2020年8月20日 |
附件 | 烟台市环境监控中心加装车载远程在线监控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