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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无人机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0-08-20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泰兴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无人机设备及其配套设施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泰兴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无人机设备及其配套设施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泰兴市星火路358号(泰兴市老行政审批中心斜对面江苏科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9月11日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TXS20200728302;

2.项目名称:泰兴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无人机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670000.00元;

5.最高限价:670000.00元;

6.采购需求:6旋翼、4旋翼无人机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采购、安装、售后服务等。

货物(服务)名称

单位

数量

6旋翼中型无人机(含一体化专业双屏地面站、遥控器、动力电池、合二为一快拆)

1

4G高清图传模组

1

智慧调度管理软件系统

1

30倍星光夜视跟踪云台

1

探照灯云台

1

无人机(自身险)

1

保险

1

4旋翼中型无人机(含手持化一体控制地面站、动力电池)

1

4G高清图传模组

1

智慧调度管理软件系统

1

30倍星光夜视跟踪云台

1

无人机(自身险)

1

保险

1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评审时小微型企业享受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标基准价,中标金额则以实际投标报价为准。小微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查询可参照http://xwqy.gsxt.gov.cn/网站查询。具体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时间: 2020年8月20日-2020年8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2.地点:泰兴市星火路358号(泰兴市老行政审批中心斜对面江苏科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

(1)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2020 年9月11日9点00分 止(北京时间);

2.地点:泰兴市行政审批局(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三楼开标四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投标保证金:无须缴纳。

2.投标确认函:

(1)递交截止时间: 202082618 时止。逾时未递交《投标确认函》的,将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2)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现场递交至泰兴市星火路358号江苏科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将《投标确认函》发送至邮箱411298487@qq.com。

(3)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内容不完整,造成采购机构无法联系的,其引发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将依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列入一般失信名单。

3.公告发布媒介:

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泰州市政务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兴站( 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泰兴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地 址: 泰兴市济川街道江澄路6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科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兴市星火路35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泰兴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吴先生

电 话: 0523-87758010

项目联系人: 江苏科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焦婷

电 话 :0523-87315666

附件:

投标确认函

泰兴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我单位已获取了贵单位项目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我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联系人

手机:,

传真:,

邮箱:。

日期: 年 月 日 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 别: 年 龄:

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须附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投标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电话: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 (采购项目名称) 招标投标活动中,作为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人。

委托权限:领取招标文件、与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洽各项投标事宜,编制、签署、递交、澄清、说明、补正投标文件,参加开标,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委托人: (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受委托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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