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 | 蓬莱市教育和体育局 |
采购人地址 | 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市海市路177号 |
采购人电话 | 0535-5646110 |
公示期限 |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 2020年07月17日起至2020年07月20日止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蓬莱市教育和体育局学校监控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本项目为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市蓬莱市教育和体育局学校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按1个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市蓬莱市教育和体育局学校监控系统采购及安装调试工作,为蓬莱市各中小学教育工作提供保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等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企业政府采购政策。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详见附件。 行业标准:详见附件。 地方标准:详见附件。 其他标准:详见附件。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详见附件。 安全要求:详见附件。 技术规格:详见附件。 物理特性:详见附件。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详见附件。 交付或实施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交付或实施地点:供货安装至指定学校,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服务期限:详见附件。 服务效率:项目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良好的本地化技术支持,在保质期内出现任何问题,必须在1小时内做出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免费解决问题。 六、验收标准: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需进口的应执行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1)货物运抵现场后,招标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规格或质量等与合同或采购需求不符或者设备达不到质量和规格要求,招标人有权拒收或者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至合格产品或者解除合同并提出索赔要求。 (2)货物安装结束后,采购人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验收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发布人:蓬莱市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6日 |
附件 | 蓬莱市教育和体育局学校监控系统采购项目需求方案.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