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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特勤局移动警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07-0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地方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公安局特勤局移动警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6号楼2门17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7月09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B-2020-035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特勤局移动警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122.539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122.539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移动警务终端设备及其配件133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全部货到现场,货到现场15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后一个小时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二)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三)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3日 至2020年07月0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6号楼2门1703

方式: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证件资料,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以及存储设备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7月09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6号楼2门170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公安局特勤局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71号

联系方式:冯先生 022-233523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6号楼2门1703

联系方式:刘工 022-864365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先生

电 话:  022-2335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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