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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城市大脑”数据中心及运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运营指挥中心)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0-07-02 来源:浙江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0-07-02 14:56:24 来源: 本站原创

项目概况

温州市“城市大脑”数据中心及运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运营指挥中心)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系统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7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ZDSJ-HZHQ-202002

项目名称:温州市“城市大脑”数据中心及运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运营指挥中心)

预算金额:1010万元

最高限价:1010万元

采购需求:见公告附件(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见公告附件(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供应商的资格;

2、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地点:政采云平台;

3、方式:潜在供应商通过账号登陆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菜单,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时间: 2020 7 23 上午 09 30

2、地点: 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无

七、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CA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 CA驱动和申领流程 ”进行查阅;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含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5、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针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

6、温州政府采购项目现已开通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合作银行活动,如有需要请点击:(https://ggzy.wzzbtb.com/wzcms/ggtz/50415.htm)

7、本项目质疑受理人员、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先生 联系电话: 0577-88967360

采购代理机构:王女士 联系电话:0577-88113839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温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962652

地点:温州市行政中心1号楼7楼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676441826

传真:0577-88113837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9楼907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陈先生、马女士

联系电话:0577-88506788、0577-8852390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分散采购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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