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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信息中心机房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2020-07-01 来源:辽宁省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公告

丹东市信息中心机房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丹东市信息中心 委托,对 丹东市信息中心机房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DCGJC202002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是否进口

主要技术要求

数量

丹东市信息中心机房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列入《辽宁省创新产

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

运维服务:★1、物理环境包括:UPS电源;机房精密空调;机房安全监控;消防气灭系统;机房环境监控系统;

★2、网络平台包括:核心交换机;汇聚交换机;接入交换机;网络负载均衡;存储汇聚交换机;

★3、主机系统包括:服务器;存储及虚拟化资源等;

★4、应用系统包括:虚拟化云平台等相关业务软件环境支持;

★5、安全设备包括:防火墙;入侵防御;web防火墙;堡垒机;数据库审计;入侵检测等;

保密要求:供应商应确保其委派运维服务人员的稳定性可靠性。须签署保密协议,确保在运维服务过程中严格执行保密条例,不泄露用户保密信息。

2)基本能力要求:供应商委派运维服务工程师具有相当于网络认证工程师的能力,熟悉主流等网络设备;熟悉 MPIS VPN、OSPF等主流网络技术,并具备实际调试经验。具备项目实施能力和排错能力,能熟练使用抓包软件并能对抓包结果进行分析,并能定位4层以上的问题。具有较丰富的软、硬件知识,熟练掌握主流操作系统(WINDOWS;linux)的安装维护及故障排除。掌握数据库的日常维护。掌握安全设备的配置和优化。掌握服务器/存储的维护和故障排除。掌握机房设备的维护和故障排除。熟练掌握专业运维软件的应用及编制。

1项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30 万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30 万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拥有产品的合法经营权;

②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④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供应商;

⑤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7 月 8 日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线上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丹东市市政府一楼交易文件编制室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免费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线上领取方式;在线领取要求下列所需提供的材料以电子版或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交易中心邮箱,并在邮件中注明供应名称、所报名项目的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邮件发送至交易中心邮箱后,请拨打中心电话确认。):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适用于现场领取):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 2020 年 7 月 13 日 10:00 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丹东市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 开标室一。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7 月 8 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丹东市信息中心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

项目联系人:张正仁 联系电话:0415-2663558

采购代理机构: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

项目联系人:蒋艳 贲晓霞 联系电话:0415-2172355

邮箱地址:ddzfcgzx@163.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1011700000151(咨询电话:0415-2172955)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 年 7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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