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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惠山中等专业学校校园广播改造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0-06-19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省惠山中等专业学校校园广播改造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苏省惠山中等专业学校委托,就其校园广播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校园广播改造采购项目 HSJSJGCG2020-005
二、预算总金额(元):850000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校园广播改造采购项目1850000项1.采购内容及数量:本项目为江苏省惠山中等专业学校校园广播改造采购项目(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2.项目地点:无锡市惠山区藕塘职教园钱藕路5号
3.供货期:50日历天(含安装调试)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5.预算金额(最高限价):85.00万元
6.本项目分:1个标段,拟选 1名中标人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相关管理机关注册并登记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条款中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 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江苏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 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详见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则(试行))。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接受报名。
2、招标文件提供地址: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湘江路金源国际B幢921室)。
3、招标文件售价(元):800元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同时递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装订成册。(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有效,除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他原件备查):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地址);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交纳社会保险的2019年12月-2020年5月社保交纳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近三年内未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自拟并加盖公章)。如经查实与承诺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招标资格。
5、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电子文档介质
6、投标保证金
序号标项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开户银行收款账号交付方式备注
1校园广播改造采购项目17000江阴农村商业银行高新区支行018801290005022本票、电汇、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按标项缴纳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7-15 13:30:00
2、投标地址: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湘江路金源国际B幢921室)
3、开标时间:2020-07-15 13:30:00
4、开标地址: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湘江路金源国际B幢921室)
七、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 其他事项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要求,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注:如为同一投标人,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2、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供应商如需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2837679.shtml)、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启用"锡康码"的通告》(第12号)和《关于全面使用"锡康码"落实疫情精准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3号)等规定,进入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锡康码",接受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测温+扫码"并登记,"锡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进场时,主动提供"锡康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登记。参与人员离开时主动"扫码"再出门。(《"锡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首页"工作动态"栏,或者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苏省惠山中等专业学校
采购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2064663706018
联系人:史老师
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区藕塘职教园钱藕路5号
联系电话:0510-8329736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72902463X9
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湘江路金源国际B幢921室
联系人:邹工,徐工
联系电话:0510-85252434、13584114716
传真:0510-85252434
电子邮件地址:25086218@qq.com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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