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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区展馆会议室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0-06-16 来源:广州市公共资源建设招标

 

AB 区展馆会议室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020 】贸采招字第 19 号

 

 

 

 

招标人: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招标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 20206


AB 区展馆会议室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 广东省企业投资备案证:2019-440105-72-03-008968 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现对 AB 区展馆会议室改造项目 工程施工进行施工 专业承包 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AB 区展馆会议室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 2019-440105-72-03-008968

二、招标单位: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20-89139596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珠红、丁航、杨静怡 联系电话: 020-37860743、 37861131、 3786073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 020-89885682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道阅江中路380、 382

四、项目概况

项目位置位于广交会展馆 A 、 B 区,总装修面积约 3000 平方米, A 区展馆单体建筑面积 410000 ㎡, B 区展馆单体建筑面积 360000 ㎡, A 、 B 区展馆高度为 39 米,其中,重新装修 A 区珠散内面积约为 2440 平方米的会议室,并将 B 区一层面积约 560 平方米的办公室装修改造为会议室。包括改造项目所涉及的装修、给排水、照明电器安装、空调通风系统、消防等专业工程。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及规模:

2.1招标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广交会展馆 A 、 B 区会议室改造所涉及的装修、给排水、照明电器安装、空调通风系统、消防等专业工程 等所有内容。由承包人包施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等的方式进行承包,承包人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制定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方案并报相关管理部门审批通过。期限从合同签订日始至工程保修期满。

2.2招标规模

广交会展馆A、B区,总装修面积约 3000 平方米,其中,重新装修A区珠散内面积约为 2440平方米的会议室,并将 B区一层面积约 560平方米的办公室装修改造为会议室。

3、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22121209.94 元 。其中各专业工程比例为:装修工程预算为 12323816.83 元(占总造价 55.71%);机电安装工程预算为 8958623.64 元(占总造价 40.5%);消防工程预算为 838769.47 元(占总造价 3.79%)。

六、资金来源: 国有企业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0 年6月16日至 2020年 7月 7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电子签章,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0 年 6月 17日 00 时 00分 ;

截止时间: 2020 年7月7日 15 时 00分 。

3、开标开始时间:2020 年 7月 7日 15时 00分 。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 、 投标人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 一经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应 同时 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 级别专业承包资质 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

③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资质 或相应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 建筑工程 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15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 [2016]226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 2018〕 7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信用良好建筑业企业直接核准专业承包资质和扩大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穗住建〔 2019〕 437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 建筑类专业高级职称或以上。

7 、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 网页截图 。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应超过 3家)。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 承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且具有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一)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二)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择优和评标环节,均应先按本条第(一)项规定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各投标人诚信分以最高投标限价中各类工程的占比作为权重,将其各类诚信分加权平均计算。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

http://zfcj.gz.gov.cn/gzcc/jszxbszy/201907/405efd7dc43540c3a84f1b6a7569e370.shtml )

11、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 做无效标处理

12、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 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 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异议受理电话: 020-89139592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道阅江中路382号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

十九、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 1 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 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

2. 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 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

4. 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

5.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 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 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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