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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监控设备升级改造(第三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6-12 来源: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监控设备升级改造(第三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W20146HC2139
二、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监控设备升级改造(第三期)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828,646.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内容:监控设备升级改造(第三期),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2、技术服务要求: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响应供应商具有三级或以上《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广东省以外的单位须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本项目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或邮购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6月12日9时00分起至 2020年6月19日17时30分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1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磋商资格,供应商凭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报名和购买磋商文件。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6月23日14时30分(注:2020年6月23日14时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北京时间)

八、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九、磋商时间:2020年6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十、磋商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一、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0年6月12日至2020年6月17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小姐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联系电话:020-83592216

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

传真:020-83595411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B座501

联系电话:020-83592216-834

邮编:510010

(三)采购人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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