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丹东市群众艺术馆数字文化馆建设采购项目

2020-06-05 来源:辽宁省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公告

丹东市群众艺术馆数字文化馆建设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丹东市文化体育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委托,对 丹东市群众艺术馆数字文化馆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DCGJC202001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是否进口

主要技术要求

数量

丹东市群众艺术馆数字文化馆建设采购项目

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列入《辽宁省创新产

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

务的相关规定

丹东数字文化馆平台(PC+微站)

文化资讯:信息发布及内容管理满足了文化主管部门审核并对外发布信息的流程管理,主要发布内容包括文化资讯、文化活动,同时也提供各类便民服务信息(包含文化预约、活动预告)的发布和管理。系统同时实现对各类群文活动演出、市(区)级配送演出的图文、声音、视频等文化内容的核查,以及对各演出团体、演艺公司、文化单位的各种经典演出作品进行审核。基本建设内容和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信息管理:该模块主要提供信息管理、文档管理、多媒体信息发布、信息审核、批量数据导入出和关键词过滤等功能。栏目管理:该模块主要提供栏目分类管理、栏目间数据同步等功能。模板管理:该模块主要提供动态模板管理、可视化模板编辑、快速换肤、无脚本样式选择、自定义样式管理和即时效果浏览等功能。页面发布:该模块主要提供静态页面发布、发布机制控制、发布列表控制、自动索引文件、分布式内容发布等功能。包括:国家资讯、辽宁资讯、丹东资讯。

1项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90 万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90 万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拥有产品的合法经营权;

②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④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供应商;

⑤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20 年6 月 5 日至 2020 年 6 月 12 日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线上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丹东市市政府一楼交易文件编制室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免费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线上领取方式;在线领取要求下列所需提供的材料以电子版或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交易中心邮箱,并在邮件中注明供应名称、所报名项目的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邮件发送至交易中心邮箱后,请拨打中心电话确认)。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适用于现场领取):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 2020 年 6 月 17 日 上午10:00 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丹东市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 开标室一。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20 年 6 月 5 日至 2020 年 6 月 12 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丹东市文化体育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七纬路12-1号

项目联系人:吴燕 联系电话:15941586855

采购代理机构: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

项目联系人:蒋艳 贲晓霞 联系电话:0415-2172355

邮箱地址:ddzfcgzx@163.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1011700000151(咨询电话:0415-2172955)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 年 6 月 5日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