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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舞团录音棚改造招标公告(三次招标)

2020-06-03 来源:西藏政府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用户单位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歌舞团录音棚改造(三次招标)

2、招标编号:藏财采【2019】0468

3、招标内容:西藏自治区歌舞团录音棚设备购置、西藏自治区歌舞团录音棚声学装修工程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资金预算:200.00万元

6、招标人:西藏自治区歌舞团

7、招标代理机构: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

8、接受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间:2020年 63 日- 69 日,9:30-12:30;15: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9、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

10、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 623 日15:30-16:00(北京时间)

1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623 日16:00(北京时间)请在开标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或者邮寄至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2、投标人资格条件: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具备相关经营范围;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本次招标依照上述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核的具体标准及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下述资料及证件需提供原件查验,相应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书面声明为原件)按下述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鲜章)。

(1)投标人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需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参保凭证。

14、招标文件售价:8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5、本公告在西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媒体刊载。

16、联系方式

16.1、采购人:西藏自治区歌舞团

联系方式:丹增诺布、13989018899

地址:拉萨市江苏大道10号

16.2、招标代理机构: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

报名联系人:罗女士、0891-6790060

地址:拉萨市林廓北路2号,新气象宾馆院内

1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4)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18、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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