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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关于智慧诉服自助设备的招标公告

2020-05-26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智慧诉服自助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SZHCA2020-WJ-G-01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智慧诉服自助设备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1800000.00元)

四、招标内容:招标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一)项目背景:

为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提出的在今年年底前全国法院完成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要求,进一步增强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加快建设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人民法院成立 “智慧诉讼服务”建设项目,形成以电子诉讼服务为核心,贯通大厅、热线、网络、移动端服务,一网通办诉讼全程各项业务的“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

(二)项目清单: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1

联系法官系统

1

2

综合查询系统

1

3

庭审播放系统

1

4

智能阅卷系统

1

5

文书辅助系统

1

6

文书送达系统

1

7

执行自助系统

1

8

智能审签系统

5

9

P2.5壁挂式室内全彩屏

1

10

12.1工位屏

5

11

28.5窗口数字标牌

8

12

49英寸触摸壁挂式数字标牌

2

13

全自动自助立案机(智能数字加工机器人)

1

14

联系法官系统

1

15

数字标牌发布系统

1

16

人证对比系统

1

注:本项目主要产品为全自动自助立案机(智能数字加工机器人)、文书送达系统、执行自助系统

(三)交货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后4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四)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五)售后服务:自货物验收合格日起,免费质保期为不低于三年。中标单位需有一定的维修能力,要求接到用户通知后,2小时响应,4小时到达现场,在免费保修期内非人为因素损坏设备,自甲方报障之时起,3个工作日内修复障碍,保证用户正常使用其功能

(六)验收标准:验收时甲方请第三方进行验收,验收费用由乙方支付,供方提供的所有备品备件必须为合格产品(提供合格证),质量符合国际或国家通用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或系假冒伪劣产品,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税务登记证(如有)和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和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本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1日

2、各投标单位必须通过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端(http://211.143.240.34:7090/wjhy)进行该项目网上报名,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技术咨询人员:朱工,咨询电话:18896522920,QQ号:578897795。

3、报名流程:

(一)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会员网上交易”系统注册企业基本信息,上传扫描件,提交备案通过。

(二)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通过CA证书登录。登录后通过采购项目类别和内容查找拟报名的政府采购项目,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显示报名成功确认单以供打印。

(三)现场公布。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按规定时间至开标现场,响应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进行供应商报名公布,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

(四)文件获取。采购人、代理机构在“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电子采购文件,报名供应商从“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

(五)补充通知。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或“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6月16日9:00-9:30

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6月16日9:30

接收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局3楼开标室

接收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八、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6月16日9:30

开标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局3楼开标室

九、本次招标联系及监督:

1.代理机构: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体育路508号(金鹰商业中心西楼715号)

联系人:钱暨兴、陆英枝 联系电话:0512-63159288

2.采购单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盛磊 联系电话:0512-63493831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高新路788号

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3982390

十、其他事项: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2.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

3.供应商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体育路508号(金鹰商业中心西楼715号)

联 系 人:胡美芳 联系电话:0512-63159288

4、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重点地区的来苏、返苏人员,在苏隔离观察(留验)未满14天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5)参与开评标活动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并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4.2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投标须知:所有投标进场人员进入开标现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事先填写《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交易项目人员信息登记表》(见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加投标应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单位到场代表须身体健康,持健康码绿码并佩戴口罩。否则如因无绿码或生病等原因不能进入开标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疫情期间投标规定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网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活动现场管理细则(试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十一、招标文件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请各单位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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