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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公安局汇川分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摄像头采购公告

2020-05-25 来源:贵州省财政厅政府采购
  • 1、项目名称:遵义市公安局汇川分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摄像头采购
  • 2、项目编号:C52033120200389
  • 3、项目序列号:/
  • 4、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 5、项目联系电话:0851-27576900
  • 6、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详见采购文件
    • (2)采购数量:1批
    • (3)采购预算:967,200元
    • (4)最高限价:967,200元
    •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60天
    •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6、信用记录查询: (1)在“信用中国”网站,①查询包括行业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失信名单,④基本信息。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2)特殊资格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05-26 09:00:00至2020-06-01 18:0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网上报名成功,网上下载(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220.197.200.182:88/ZYHY/)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 并下载招标文件(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220.197.200.182:88/ZYHY/)
    • (4)招标文件售价: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0-06-05 10:0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06-05 10:00:00
  • 12、开标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100米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9楼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18,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0-05-26 09:00:00至2020-06-05 10:0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
      • 帐 号:523061500018150073564
  • 14、PPP项目:否
  • 15、采购人名称:遵义市公安局汇川分局
    •  联系地址:遵义市汇川区珠江东路
    •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  联系电话: 0851-27576900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涉及到本项目的货物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严格按照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执行。提供的声明函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加以确定。 3、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须提供证明材料)。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①评标委员会根据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制造的产品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6%的价格扣除; ②投标人须提供(财库【2017】141 号)规定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及相关材料。 (1)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①评标委员会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生产制造的产品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 6%的价格扣除; ②投标人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必须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监狱企业产品进行标注说明, 且产品不得出现畸形报价, 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山水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遵义市汇川区昆明路浙商大厦16楼27号
    •  项目联系人: 徐明勇
    •  联系电话: 15186658520

贵州山水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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