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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第一中学食堂P4户外大屏采购(二次)公告

2020-04-22 来源:贵州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第一中学食堂P4户外大屏采购(二次)公告项目采购公告

1、项目名称: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第一中学食堂P4户外大屏采购(二次)公告

2、项目编号:州公易采【202004】0004

3、项目序列号:州公易采【202004】0004

4、项目联系人:邓凯霞

5、项目联系电话:0859-3370555

6、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采购数量:1批

(3)采购预算:334000.00元

最高限价:334000.00元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注:新注册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以营业执照公司成立时间为准)提供本企业2019年10-12月份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以企业所在地社保局或税务局盖章确认的2019年任意三个月投标单位为本单位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①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②参加开标时:1)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2)供应商代表为授权委托人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授权委托人的授权书原件及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③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04-23 9:00:00至2020-04-26 11:00:00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qxn.gov.cn)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下载(点击此链接:http://ggzyjy.qxn.gov.cn,可直接跳转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请供应商在登录中心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并支付工本费,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4/27 9:4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20/4/27 9:40:00

12、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 5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0-04-23 09:00:00至2020-04-27 09:40:00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转账方式(银行转账。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 账 号: 38110121050000091 汇入行行号: 313707038115(此行号用于汇款时查询准确的开户行) 特别说明: 1、本项目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随机码缴纳,供应商在报名时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随机码。 2、保证金银行账号详见询价文件,供应商汇款时必须在备注栏填写本项目生成的随机码。 3、填写随机码要求:必须是完整的、清晰可见的(不能填写特殊字符如‘*’或其他不是正常的汉字或者文字)。建议投标供应商备注栏填写内容有且仅有随机码,以便汇入保证金。 4、入账时入账打款单上的信息必须与该单位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如果不一致请务必打款前修改自己的诚信库信息保持一致。 联系电话: 0859-3121501、 0859-3120578; 注:该项目为系统递交保证金方式,建议供应商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2 个工作日缴纳,以便保证金及时到账;保证金到账后无需到交易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保证金退还也无需办理手续。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导出的数据为准,保证金未缴纳到指定账户及未从基本户转出的作废标处理。 采购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于 5 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时实行“原路返回”方式。采购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并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于 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及成交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备注:成交候选人保证金退回需成交供应商将合同原件及成交通知书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上传,方能退回保证金。

14、PPP项目:是

15、采购人名称: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第一中学

联系地址:兴义市

项目联系人: 任利国

联系电话: 18185992293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精神,投标单位被认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提供符合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对小微型企业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即:评标报价=投标总价×(1-6%),扣除后的价格只作为竞争性谈判价格评审依据,成交供应商的公示价格为供应商最后报价。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新众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贵州兴义市印象兴义3栋1701/03号

项目联系人: 邓凯霞

联系电话: 0859-3370555

附件:

贵州新众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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