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华益招标有限公司受静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其静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电子警察卡口、信号灯、后台设备弱电维护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磋商,磋商内容及注意
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 :HYZB-2020-017
二、项目名称 :静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卡口、信号灯、后台设备弱电维护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分1包,报价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内容。
1、采购内容:弱电维护(具体报价范围、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第四章的相应规定为准。)
2、预算金额:376000元/年
3、服务周期:3年
4、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四、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报价人参与政府采购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或 “中国政府采购
网”( http://www.ccgp.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报价人,将被拒绝其参与投标;
7、报价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及车辆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报价人提供原系统平台厂家技术性证明材料;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营业执照;
5、开户许可证;
6、报价人提供上年度任意一个季度税收凭证;
7、报价人提供上年度任意一个季度缴纳的社保证明,需提供缴费原始票据、参保人员花名册(被授权人需在花名册内);
8、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资产负债表;
9、“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p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磋商
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截图打印页。
注:1、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A4规格纸清晰复印件壹份,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投标单位报名。
2、报价人所递交的证件、资料或印章有造假嫌疑,将不予接受报名,导致的后果自行承担责任。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20年04月20日至2020年04月24日
(北京时间:09:00--12:00;14:00--17:00,节假日公休除外)
2、发售地点:忻州市华益招标有限公司(忻州市开发区小檀高层八楼西户)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5月07日15:00(北京时间)
2、地点:静乐县商业宾馆
注: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届时报价人须派报价人代表出席。
八、发布媒介:《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静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静乐县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35033283
采购代理机构:忻州市华益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忻州市开发区小檀高层八楼西户
联 系 人:张浩
联系电话:0350-3034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