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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西藏卫视电视广告宣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2020-04-20 来源:西藏政府采购

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藏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的委托,对西藏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西藏卫视电视广告宣传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有关规定,对本采购项目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西藏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西藏卫视电视广告宣传项目

采购内容:服务类采购,西藏卫视电视广告宣传

采购预算金额:90.00万元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68]号)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13第[74]号)规定,该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西藏卫视电视广告宣传已由西藏电视台授权给西藏佰思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独家代理,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进行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四、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西藏佰思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拉萨市罗布林卡路5号

五、专家论证意见

以下专业人员一致认为本次采购项目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论证专家信息

姓名

工作单位

专业

职称

罗永春

拉萨江苏实验中学

技术

高级工程师

王浩贤

西藏熠昱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技术

工程师

孙福权

西藏职业技术学院

技术

中级工程师

专家论证意见

罗永春:根据项目内容和需求,西藏电视卫视频道广告发布内容,目前由西藏电视台授权批准西藏佰思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独家代理,具有唯一性,符合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本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

王浩贤:由于本项目特殊性,须在西藏电视台卫星频道播放广告,宣传视屏,此广告已授权给西藏佰思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独家代理,此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遵守本法规定进行采购,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孙福权:西藏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采购的西藏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西藏卫视电视广告宣传项目;按照采购内容和要求,西藏电视台已经授权批准西藏佰思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独家代理,具有唯一性,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予以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相关要求,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六、公示期限

2020年04月20日-2019年04月24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请于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纪检监管部门提出 。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藏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91-6839351

联系地址:拉萨市北京西路81号

财政监管部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1-6284709

联系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23号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891-6837067

联系地址:拉萨市八一国际广场A座6楼602-6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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