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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吴中区企业服务平台(企业通)招标公告

2020-04-17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苏州市吴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吴中区企业服务平台(企业通)招标公告

 

 

苏州昊怡通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苏州市吴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吴中区企业服务平台(企业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SZHYT2020-WZ-G-004;

2、采购预算:人民币肆佰柒拾伍万元整(¥4,750,000.00);

3、采购内容:吴中区企业服务平台(企业通);

4、时限要求:2020年11月完成,系统功能分期交付上线,合同签订后两个月首批系统上线。

5、服务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指定地点。

6、采购需求简要说明: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背景

吴中区企业服务平台(企业通)是在吴中区优化营商环境、打造营商环境3.0版,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积极推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下提出的,旨在落实“做精做细服务”、“以精准服务为突破口,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的工作要求,助推吴中区企业服务能力的提档升级。

1.2建设目标

以建设全区统一亲商服务信息化平台为目标,打破部门间涉企服务系统各自为政的约束,设计建立统一区级企业服务平台(企业通)基础框架,本项目具体目标如下:

(1)实现“企业服务一网通”:建立除行政审批外的涉企服务总入口,一个平台为企业提供政策信息服务、活动服务、申报服务等;

(2)试点“企业服务精准化”:通过建立结构化的政策信息数据库,提供基于企业特征信息的政策分析、政策推送、智能匹配等精准化服务;

(3)实现“人才服务一本账”:建设人才企业服务数据库,开发数据服务应用支持功能,为政府工作人员人才服务工作提供全面支撑。

1.3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完成以下四个平台的开发建设:

(1)开发建设企业服务枢纽平台,面向企业和人才用户,提供政策信息服务、活动服务等基础性服务,具体包括政策信息服务平台、活动服务平台和政策信息数据库建设;

(2)开发建设人才服务业务平台,包括建设区级人才生活待遇兑现业务系统,实现各类区级高层次人才生活待遇兑现业务的个性化管理;建设项目征集(预申报)业务系统,为上级人才项目及尚无信息系统的区本级项目征集申报及各类统计工作任务的发布、受理、形式审查等提供信息化支持;建设人才业务信息管理系统,支持各类上级人才项目及其他暂无信息系统的区本级人才项目的全流程关键业务的信息管理。

(3)开发建设企业服务管理平台(政务EIS人才版),在搭建统一的企业服务管理平台(政务EIS平台)框架的基础上,提供以政府人才服务工作人员为中心的人才服务工作支持功能,包括人才服务支持系统(人才服务助手)和人才企业服务数据库建设;

(4)开发建设企业服务支撑平台,为平台各系统提供统一的技术支撑,包括服务门户子系统、公共组件子系统和标准规范建设工作。

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和要求见项目工作量清单和项目建设要求。

(二)项目工作量清单

序号

系统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要求说明

一、企业服务枢纽平台

1.1

政策信息服务平台

1

详见项目建设要求

1.2

活动服务平台

1

详见项目建设要求

1.3

政策信息数据库

1

详见项目建设要求

二、人才服务业务平台

2.1

区级人才生活待遇兑现业务系统

1

详见项目建设要求

2.2

项目征集(预申报)业务系统

1

详见项目建设要求

2.3

人才业务信息管理系统

1

详见项目建设要求

三、企业服务管理平台(政务EIS人才版)

3.1

人才服务支持系统(人才服务助手)

1

详见项目建设要求

3.2

人才企业服务数据库

1

详见项目建设要求

四、企业服务支撑平台

4.1

服务门户子系统

1

详见项目建设要求

4.2

公共组件子系统

1

详见项目建设要求

4.3

标准规范

1

详见项目建设要求

(三)招标技术要求

3.1基础技术要求

(1)要求立足全区一体化企业服务平台的高站位来设计平台的顶层架构,全面考虑对各企业服务部门、各类企业服务业务的一体化支持,考虑对业务发展变化的支持和适应。

(2)系统设计应采用符合国家电子政务建设和智慧吴中建设相关管理要求的主流分层设计思路,对统一服务门户功能、应用系统功能、应用支撑功能等进行分层设计。

(3)系统采用B/S三层结构,支持多渠道的浏览器访问,同时需要开发专用手机客户端,满足不同类型用户的使用要求,其中,人才、企业用户可在互联网环境通过电脑浏览器、微信(小程序或公众号)等多种渠道终端访问和使用;政府工作人员可在政务网环境通过电脑浏览器、或在移动互联网环境通过专用手机APP等多种渠道终端依据权限进行相关系统操作。

(4)系统后端应基于PHP等主流技术语言、采用微服务架构设计原则实现业务的服务化、组件化。

(5)系统前端UI需基于Javascript、Css、Html等标准技术进行开发,兼容IE、火狐、谷歌浏览器等主流浏览器的主流版本。

3.2非功能性要求

(1)系统性能要求:支持千级用户,支持100并发用户数,高峰时段一般交易3s以内响应,复杂处理和查询20s内响应。

(2)可靠性要求:系统运行可靠稳定,项目系统需要经过测试和一段时间试用,确保系统功能正常稳定运行;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引入第三方测试等验证方式,中标人应予配合。

(3)易用性:用户操作界面要求简洁、友好,操作方便,符合一般用户的审美观点和使用习惯。

(4)扩展性:系统应支持用户量增加至3000用户规模时的正常稳定使用;支持随着业务的发展,逐步整合对接已有系统,持续扩展、完善新系统功能。

3.3系统部署要求

软件系统运行所需的服务器、存储、网络等基础设施不属于本项目的范围;

项目软件系统的部署应符合“智慧吴中”关于电子政务系统运行环境和系统部署的相关要求,申请使用吴中区政务云资源,系统部署要充分考虑不同用户、不同应用场景、不同渠道终端的业务特点和系统特点,兼顾安全和效率等多方面要求。

3.4安全保障要求

应用系统设计应符合“智慧吴中”相关安全审查和信息保密要求;系统应该设置严格的访问权限控制,确保系统操作是合法的、经过授权的;还应充分利用日志、备份等手段增强应用系统安全性。

应用系统部署、使用和运维管控应充分考虑业务管理安全、应用系统安全和网络基础设施安全等方面,保障存储、传输、访问等不同情况时的信息安全。由于软件系统运行所需的基础设施申请使用吴中区政务云资源,按照“智慧吴中”政务云统一安全保障体系落实执行。

要求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信息安全保障方案,指导和约束项目实施、售后服务等过程中的信息安全管理,保障项目系统的成功实施。

(四)实施及其他要求

4.1建设进度要求

项目总体建设周期6个月,计划2020年11月完成。

要求系统功能分期交付上线,原则上合同签订后每两个月上线一批系统功能,其中,首批上线系统计划为政策信息服务平台、活动服务平台和项目征集(预申报)业务系统,具体以合同签订后双方确认为准。

4.2项目实施要求

(1)投标人应指定2名人员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1人作为项目经理,负责安排项目服务人员,负责组织项目具体实施工作;1人作为项目协调人,负责配合项目经理的工作,跟踪推进项目工作任务和问题的协调落实。

项目组成员除2名项目主要负责人外,其他项目组成员人员配备应不少于8人,需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必要经验,能够顺利开展项目实施工作。

(2)中标人需要变更项目主要负责人,应提前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得到采购人许可后方可进行。若采购人认为项目人员不合格的,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或调整。

(3)项目系统应分批交付,具体计划安排以合同签订后双方确认为准。

4.3售后服务要求

(1)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的项目软件系统的免费运行维护服务,保障应用系统稳定运行,及时受理、排查、解决软件系统运行故障,修复乙方过错导致的程序和数据错误。

(2)在免费运行维护服务期内出现软件系统运行故障,采购人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在1小时内予以响应,对于严重影响业务正常开展的重大系统故障和程序错误,应在24小时内予以解决或关闭。

(3)售后服务期间应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的本地化服务,要求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方案须作出明确的服务响应时间承诺。

4.4培训服务要求

(1)要求对项目软件系统的使用者进行免费的系统操作培训。

(2)无法确定培训对象,或集中培训有困难的,可通过系统在线帮助等形式为用户提供在线的快速入门引导和系统操作指导。

(3)中标人须选派具有一定资质和实践经验,且受过专门训练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技术培训工作。

4.5验收交付要求

(1)项目验收组织

1)采购人负责组织项目验收小组,组织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出具项目验收证明。

2)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引入项目监理、第三方测评、专家评审等,作为验收确认的参考和依据。如需要,采购人负责安排,中标人应予配合。

(2)项目验收条件

项目验收通过的前提是符合如下全部条件:

1)已经按照双方依据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约定共同确认的需求完成了全部项目工作。

2)合同约定的交付物和文档资料完整,主要包括:《需求说明书》、《系统设计说明书》、《测试报告》、《用户操作手册》和最终版本执行文件、本项目原创技术成果的可编译的源代码。

3)项目系统整体交付,并经过试运行(三个月),试运行期间发现的不符合需求、或影响系统正常运行使用的问题和故障均已关闭(已经解决或修复,或双方共同确认关闭),系统功能使用正常,系统运行稳定,双方确认系统功能、性能、安全等均满足需求。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上述基本条件,投标文件中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和声明。

【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4月23日(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一)申领CA

未在苏州市(市财政局、姑苏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局、相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申领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点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注册地址”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CA)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已经申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或姑苏区、高新区、相城区政府采购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携带CA证书至苏州CA服务网点开通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

(二)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政府采购”图标,进入“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点击“供应商”按钮,选择CA锁登录,按照系统提示步骤操作,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操作指南》(供应商自行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三)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投标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投标时点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机构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四)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供应商若有询问,可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定期关注。

(五)技术咨询联系方式

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交易系统维护:

客服QQ:805640413 点击这里给805640413发消息、442456465、864274166

咨询电话:13961452091

(4)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0512-69820826

信息管理部:0512-69820825

四、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5月7日15:00-15: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7日15: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5月7日15:30(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苏州市吴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苏街198号吴中商务中心A楼

联系人:谢丹

联系电话:0512-65273150

2、采购代理机构:苏州昊怡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60号38幢1101室

联系人:卢海波、晏德光、严丰、王耀

电话/传真:0512-62700513,17372730870

邮政编码:215121

3、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5283947

七、本次招标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执行。

2、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

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

4、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正常贯彻执行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7)10号)的规定执行。

5、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规定执行。

6、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规定执行。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为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在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九、公告期: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苏州昊怡通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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