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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检察院视频调度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

2020-04-07 来源:湖北荆州省级招标(采购)

磋商邀请函

一、招标条件:

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检察院视频调度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已列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备案号:鄂采计(2019)37659号。采购人为 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代理机构为 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检察院视频调度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2、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完工

3、项目预算(人民币):55万元。

4、项目编号:DZZX-ZFCG-2020-007

三、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9}18号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在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4月14日17时30分之前(北京时间) 将包含项目登记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以上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且真实、不得伪造)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386116940@qq.com),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投标资料”,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文件获取费转账银行回执单等内容。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收款单位名称: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账号:1811021109200033089;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长城支行。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20 日09时30分。

七、提交响应文件地点: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鄂州市莲花雅苑3.4号楼3层3-2号)。

八、开标时间:2020年4月20 日09时30分。

九、开标地点: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鄂州市莲花雅苑3.4号楼3层3-2号)。

十、本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index.html)上发布,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4月14日17时30分止。

十一、联系事项:

招标人: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柯佳薇

联系电话:07113358628

采购代理机构: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莲花雅苑3-4号楼3层3-2号

联系人:苏磊

联系电话:0711-3868859

 

发布人: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4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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